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5月至2022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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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西安市调整市级储备食用油500吨项目 | 采购内容:"西安市拟调整市级储备食用油500吨计划,现采购市级储备食用油仓储服务,服务期3年。";采购数量:1个;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完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本次调整任务。在3年承储期内,严格执行市级储备粮油有关规定,确保市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需满足的要求:"1、服务商具备市级储备食用油承储资格的自有空余罐容为650吨(含)以上。2、专人专罐管理。 3、设施、设备要求(1)油罐条件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植物油库建设标准》《西安市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对油罐的要求,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洪设施。(2)具有良好的储存条件,场所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腐、防锈、防漏条件,以及与食用油品种、储油周期、储存功能、仓(罐)型、进出食用油方式等相适应的粮食仓储设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库区图纸、照片、总罐容、已用罐容、可用罐容、仓储设施等证明资料)(3)具备检测储备食用油质量必需的符合国家基本检化验仪器、设备和场所;具备检测食用油等级等常规质量指标能力。4、服务人员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统计财会人员、粮油质量检验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做好仓储管理工作。 "。 | 124.22 | 2022年06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2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