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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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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乡镇学前教育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详情

灵璧县乡镇学前教育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LBGC2022101)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灵璧县乡镇学前教育提升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备案)名称编号:灵发改审批【2022】80号

1.4招标人: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项目业主: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资金来源:专项债及财政配套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灵璧县乡镇学前教育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招标项目编号:EP-LBGC2022101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P-LBGC2022101

2.5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扩建幼儿园10所,项目计划新建总面积67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41400平方米,辅助用房800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18100平方米;购置幼儿园教具设备、厨房设备、安装监控设施;并配套建设活动场地、道路、给排水、消防、变配电系统、绿化等基础设施。其中,朝阳镇幼儿园: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幼儿活动用房2500平方米,框架结构;配套建设绿化、变配电系统、给排水、消防等设施。朱集乡幼儿园:主要包括建设活动场地、道路、给排水、消防、变配电系统、绿化、围墙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设计为准)。本项目最终以实际设计为准。

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5834.6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人民币19907.03万元),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2.7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自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的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图审工作。)

2.8招标范围:灵璧县乡镇学前教育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的优化及补充(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0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2.3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注:1.业绩必须是包含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绩,仅含专业工程(例如装饰装修工程或布展工程等)的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2.业绩证明要求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则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在此业绩中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4. 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则须另行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

3.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在开标之前无在建工程,如在开标之前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施工项目,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距开标之日最近一个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在开标之前未承接过施工项目,则仅需提供承诺即可。如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 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6月24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4日9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法规股

联系电话:0557-6022261

地址:灵璧县钟灵大道

7.在线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发起在线异议,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璧县钟灵大道

联系 人:范荡荡、沈延庆

电 话:0557-688888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朱泽忠、任雪松

电 话: 15375455875、18326001970

电子邮件:zhaobiao02@ah-inter.com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rar
  • 新系统操作手册.rar
  • 招标文件(1).pdf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