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20323004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公安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逸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2年)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0323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项目基本情况: (1)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位于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2号,占地面积4.15亩,建筑面积:4816.69m2。 (2)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位于长沙县长龙街道开元东路1320号,占地面积2.27亩,建筑面积1327m2。 2.2物业管理范围 本项目主要物业管理范围为交警大队大院和车管所的保洁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综合维修服务、绿化养护服务、食堂服务(包括机关、车管所及3个交警中队共5个食堂)、大型节会活动迎查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2.3物业费用两年2772080.2元,1386040.1元/年,按季度支付,季度费用为346510.025元/季度。 附报价明细表:
3.1 履行期限: 2022-06-01 —— 2024-05-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进场后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人员,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核实,情况不符的,甲方责令乙方整改、扣除相应费用。 (2)乙方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为员工购买保险。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员工(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能因与劳动者纠纷影响到甲方。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如管理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毁损或给其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结算方式 4cb8f59cce324227b4f4aef3fe4c997c2772080.2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湖南逸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40201018280000505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按实结算。 (1)付款人:长沙县公安局(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甲方按季度结算支付,以月评分方式实施考核,总分为100分,月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5分,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用;95分以下按所得分数除以100乘以月平均费用支付,连续3个月累加。根据考核结果,由乙方于下一季度首月的5号以前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凭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度物业费。连续或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9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在服务期限内,乙方须承担单次金额在200元以内的小型维修费用及小型维修产生配件费。单次维修产生的费用(包括更换零配件的费用)金额超出200元的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在季度付款同时支付。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保洁部服务 (1)服务范围: 指物业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办公场所和值班备勤区域按下面服务要求,老交通局宿舍负责楼道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 (2)服务要求: 1) 负责院区内公共区域环境保洁、消杀工作,创造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工作及生活环境。负责物业服务范围内清洁保洁和垃圾分类(实际操作及台账登记)、收集转运工作(365天全天候);负责定期消杀、灭害、防疫等工作;负责绿地内杂物的清理。 2) 食堂厨余垃圾必须与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每日清理。 3) 公共区域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不得有污渍。一年至少开展2次灭鼠、害工作,并保证灭害效果。 4) 门窗清洁明亮,无水渍、污渍;楼梯扶手、室外休息座椅、公共区域标示标牌等按要求进行擦洗,不得有灰尘和污渍; 5) 道路、广场等不得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扫污迹; 6) 及时清理绿化带及草坪,无白色垃圾、烟头等,枯枝落叶及时清扫; 7) 屋面和车棚顶面无杂物堆积,墙壁无灰尘蜘蛛网,水磨石地面定期保养,保持光亮,无污渍; 8) 根据要求做好会议室准备工作,配合会务员布置好会议室,保持会议前后的干净整洁。 9) 及时发现工作区域公共设施设备故障和问题,及时报请物业办公室处理。 10) 大队所有的卫生间和雨棚随时保持清洁。 11) 公共地面每天清扫,地面、台面、墙壁扫脚线、窗台等不得有灰尘和污渍; (3)人员要求:保洁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人员统一着装。 5.2.2保安部服务 (1) 服务范围:指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区域。 (2) 服务要求: 1)定岗执勤的具体任务要求: ①门岗室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机动、非机动车辆出入验证,对外来车辆查验登记。 ②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③严格执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货物出门查验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记录和引导。 ④负责大队办公区域信函、报刊、文件的邮寄与分发。指导院内快递、邮件有序存放。 ⑤发现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应询问查清,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流动巡逻执勤的任务要求: ①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对重点部位至少每1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②巡逻过程中对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应询问查清,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水电安全隐患、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③巡查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院区的井盖、花、草、树木等。 ④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⑤对出入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⑥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或保护好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维护院内秩序。 ⑦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 (3) 人员要求:保安员年龄须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持保安证上岗,人员统一着装。 5.2.3会议服务 (1)服务范围: 指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办公会议、公务活动与接待。 (2)服务要求: 1) 接到甲方的通知后,要先了解会议的需求,按照需求做好会议前准备工作。 2) 会议服务时应仪表清洁,举止端庄,保持微笑服务、礼貌用语。 3) 倒茶时依照先宾后主、先主席台上后主席台下,从左往右的顺序,在来宾的右手位上茶。 4) 会议中应随时满足宾客的服务需求,原则上每15分钟全部添茶一次。 5) 会议结束及时收拾清洗茶具,整理桌椅,关闭照明、空调设施后方可离去。 6) 会议室用茶具每次会后清洗消毒保洁备用;长时间(3天以上)未用的,在开会前1小时应清洗、消毒一次。 7) 会议室卫生每星期大扫除一次,每天保洁,保证无卫生死角。 (3)人员要求:服务员要求是女性,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人员统一着装。 5.2.4综合维修服务 (1)服务范围 1) 维修范围: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主要包括:建筑物内的灯具、风扇、电插座、电开关、水龙头、花洒、洗手盆、大小便器的给排水、木门窗、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修等。 2) 维护范围:建筑物上下水管道、雨水管;每栋建筑物电力总闸以及全部电力线路;每栋建筑物总水闸以及供水系统;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楼盖、屋顶、内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门窗等。 3) 院内老交通局宿舍楼室内小型维修维护(原材料费用由宿舍业主自付)。 (2)服务要求: 1) 负责管理范围内供配电、给排水、门窗等公用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检查、维修。熟练掌握水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按质按量准时地完成维修任务,原则上要求24小时随喊随到; 2) 协助大队对管理范围内的空调外机维修等工作; 3) 负责管理所有水电设备备品、备件、维修保养材料的代为申购; 4) 负责抄水电表数,并作出总表与分表核对记录; 5) 负责为院内老交通局宿舍楼室内小型维修维护客户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6) 熟悉消防、办公用水、用电的管道路线,做好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8) 对危及安全供电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报告有关领导; 9) 经常检查有无偷漏电及违章线路架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3) 人员要求:22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电工证上岗,人员统一着装。 5.2.5绿化养护服务 (1) 服务范围: 物业管理范围的花木及园林小品的养护。 (2) 服务要求: 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树木造型完好,保证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园林小品无损坏。 5.2.6食堂服务 (1) 服务范围: 大队机关(厨师2人,帮厨3人)、车管所(厨师1人,帮厨1人)、长龙中队(厨师1人)、唐田中队(厨师1人)、黄花中队等(厨师1人)。 (2) 服务要求: 1) 上岗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 2) 卫生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公司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戴手套,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3) 工作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建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与就餐员工争执,如有争议,应向甲方反映; ②食堂的员工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如食堂员工不能服从甲方要求(或者无法达到要求),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人员; ③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上述规定要求,如有违反,应接受公司处罚; ④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早餐需保证营养、品种、质量,每日需提供包点、油条、米粉、面条、粥、鸡蛋、配菜等,具体数量和种类应根据甲方意见给予调整; ⑤大队食堂(就餐人数约155人)、车管所食堂(就餐人数约30人)、黄花中队(就餐人数约23人)、唐田中队(就餐人数约15人)、长龙中队(就餐人数约23人)食堂每天早餐、中餐、晚餐须按时按质供应; 4) 人员要求:22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并具有一定的相关经验,人员统一着装。 5) 食物的管理规定 ①采购要求 :食堂人员要求事先制定出食材明细和就餐菜单,大队、车管所和中队审核后,由甲方根据明细采购原材料后,由食堂人员选、洗、切制作等;每月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登记记录,并进行公布,时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日清月结;每周五在就餐大厅公示下周一至周日的菜谱;食堂人员必须做好公务接待用餐工作,如食材、餐桌摆台、餐具消毒等。 ②卫生要求 :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食堂操作间和就餐区域的卫生随时保持清洁。 ③安全卫生规定 :持健康证上岗,杜绝传染病源;食堂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食堂人员工作安排须先报甲方审核,服从甲方安排。 5.2.6大型节会、活动、迎查保障措施 (1) 逢大型节会、迎查: 1)乙方应依托劳动密集型企业,各工种人员多的优势,科学合理组织人员加班突击及现场人员增员,除对常规清扫、养护作业外,需提前预备好节会、迎查、防疫等所需要物资(如节庆院内氛围布置、清扫工具、防疫物资、检修工具等),以备能积极参与甲方指定的临时性整改、悬挂、清扫、洒水、清运等各项作业。树立秩序维护形象岗,迎接、引导各级领导车辆、人员,对有妨碍的车辆及人员进行清理与疏导工作; 2)遇迎查(含临时性会务、用餐等),乙方应迅速应答,提前做好会议接待准备工作(参照会议服务工作)、公务用餐接待工作(必须储备临时性用餐所需食材;周边场地清洁:加强餐厅窗户、窗台、洗手间的清理,做到边角无尘、无蛛网;窗台、窗户无灰,洗手间、台无积水无异味;餐桌摆台:摆台操作前,应对所需的餐饮用具进行完好率的检查并进行清洗消毒, 不得使用残破的餐饮用具,同时准备好纸巾等所需物品;茶水:在用餐期间,提前准备茶水)。 (2) 迎文明创建: 1) 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墙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设施齐全(包括消防、无障碍设施等)。 2) 食堂、厨房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重点对餐桌上摆放的物品进行观察。餐桌上有“不剩饭不剩菜”等内容的文明用餐温馨提示语。 3) 院落内部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不可以出现卫生死角、乱摆乱放、违章搭建等。要摆放分类垃圾桶。通过施划标线划定自行车(共享单车不得进入院内)、电动车、机动车停放区域,车辆按种类分区城停放,车位密度以确保能够自由出入为准(不需要挪车)。 4) 有劝烟员(佩戴劝烟红袖章)。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 “明显的”是指在显眼位置有醒目的标志很容易被人发现,而不是在不起眼的位置需要你去特意寻找,“无烟区无吸烟现象”是指无人吸烟没有吸烟行为。“没有吸烟行为” 记录标准是:有人吸烟时,马上就有人进行劝止抽烟人马上停止抽烟行为的, 可以不记;有人进行劝止,但抽烟人不停止抽烟行为的,应该要记;没有人对吸烟行为进行劝止的,应该要记)。 5) 消火栓箱内部要包括消火栓(能够出水)、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基本电气设备(控制按钮、指示灯),并摆放整齐。消火栓箱内部不能有杂物、垃圾,箱门可以正常打开。消火栓箱要定期接受检查,并贴有消火栓箱定期检查表(具体标准参照GB14561-2003 )。 6) 每一层至少设置一个灭火器箱(内含至少2个灭火器),灭火器箱内不得有杂物、垃圾。灭火器压力处于正常值,灭火器简体不得出现变形、裂缝、严重锈蚀的情况。灭火器必须进行定期维修(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维修一次:其余手提式灭火器出厂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维修一次),并贴有灭火器维修合格证。灭火器必须每2个月检查一次(具体标准请参照GA95-2007、GB50444-2008)。 7) 院内及周边没有黑臭水体。 (3) 疫情防控: 1) 要高度重视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按照“应接尽接”的要求,积极组织动员从业人员做好疫苗接种;尽量通过信息化手段召开会议布置工作和开展培训,检查督促在岗人员按规定配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勤洗手常消毒。倡导从业人员“非必要不离市”。 2) 要严格落实院落进入人员登记管理、测量体温及核查健康码等工作,实行“亮码”通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活动轨迹排查、流调等工作。若发现疑似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并按防控规定进行处置。 3) 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封闭空间的消杀,重点对服务区域内的公共楼道、公共座椅等设施设备,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经常接触部位进行杀毒,按规定与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 4) 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能按需求及时调配。要重视防疫工作组织领导,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畅通沟通联系渠道。 5) 保洁人员工作期间,及时清洁垃圾桶,并做消毒处理;抹布及拖布等要保持干净,及时用清水清洗,定期用规定配比的消毒剂进行清洗并消毒。 (4)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服务范围:提供供电突发性事故、水浸处理程序、消防应急处理、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治安事件应急、防汛应急、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设备故障应急处理、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相关方案并作出相关处理。 5.2.7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保安、保洁等分项服务不得转让,委托第三方服务。 (2)乙方不允许涉及采购单位的业务范围(如代办等)。 (3)乙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对外收取办理业务人员费用(如收取代办费、停车费、香烟等)。 (4)对乙方的违纪处罚: 1)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连续3次考核出现违反上述1-3条中条款或有其他重大违规违纪事件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5)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现场管理,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乙方按规定购买工作人员的“五险”和“意外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物业人员配备表:
★所有人员应具备政审合格的要求,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1)对乙方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电工、安保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保洁工具及保洁用品(如:扫把、垃圾桶、垃圾袋、洗衣粉、清洁剂等),绿化用肥料、药品由乙方提供。 3)乙方须自行负责保安值班用房、食堂员工住房、在大队院内租赁物业管理办公用房。 4)乙方人员用餐标准按照甲方工作人员用餐标准执行收费(食堂工作人员除外)。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大队内成立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每月对物业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物业管理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 详见附件列表:考核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监督检查乙方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6.1.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报告; 6.1.3.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包括设备、设施施工合同,使用说明书、厂家联系电话、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安装技术文件资料和设计文件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物业正式使用办公前向乙方移交; 6.1.4.为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协调工作。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项目物业管理制度; 6.2.2.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办公大楼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 6.2.3.向甲方告知物业使用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阅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2.4.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2.5.对本物业的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报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2.6.在服务期内,乙方须承担单次金额在200元以内的小型维修费用及小型维修产生配件费。单次维修产生的费用(包括更换零配件的费用)金额超出200元的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按季度支付。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严格现场管理,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故,因乙方管理不善,或乙方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4合同实施期间,乙方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要求在十天内整改到位。如果经书面通知拒不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7.5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6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载明的地址、邮箱、联系电话系接受文件、函告、通知以及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等)的合法途径,一方向上述地址送达,专人送达的,签收之日为送达日,邮寄送达的,邮寄三日后即视为送达(若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送达的,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一方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地址变更的法律后果。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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