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甲方:新乡市传染病医院
乙方:餐厅承包方
甲方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餐厅用房及水电、燃气等设施给乙方使 用,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做为商业性经营。 餐厅用房共8间,其中普通间6间每间为21平方米合计126平方米,大房间为2间每间38平方米,合计76平方米。总计202平方米。 甲方成立医院食堂监督管理小组,对乙方承包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乙方必须提供全天侯供餐服务。 乙方责任:
1、乙方对餐厅用房进行装修、设备配置、人员配备(从业证、健康证等)营业资质等一切符合餐饮规定的准备工作。
2、乙方承担水电费、燃气费等日常消耗开支,医院免收管理费和房屋租金,免费时限双方另行商议。
3、合作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退出的,乙方不得将其医院房间固定装修部分自行拆除和破坏。
4、在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5、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范使用灶具、电器及水、电气等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及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对违反卫生、质量等规定,可根据食堂管理细则予以处罚。
至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交报名材料。
联系人:李宏宾15837361616
特此公告
新乡市传染病医院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