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06月(至)06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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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6(至)06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 06(至)06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4、投标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5、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相关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中标时的承诺不符,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12、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 85 | 2022年06月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6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