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鲁教财发〔2021〕1号》规定,推行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规范运营管理用品。高青县实验中学现对学校食堂所需大宗食品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单位:高青县实验中学
二、预算金额:根据高青县市场物价,下浮率不低于5%
三、食堂所需食材分包及质量要求
包1:豆腐等豆制品。
包2:鸡蛋。
包3:鸡肉、烤肠、大丸子等冷冻产品。鸡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包4:水果。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供应能力。
3、完全满足招标产品的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近期生产的合格产品,若有假冒伪劣,后果自负。
5、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将所需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五、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
1、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规格参数完全符合清单要求,所报价格应包含运送费、包装费、发票等一切相关费用;
2、询价采购报价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授权代表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有身份证明;须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询价采购报价表须密封,并标注“开标时启封”字样。
六、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7点
七、送达地点:高青县实验中学总务处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老师 杨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3-2329678
高青县实验中学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