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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公安部国际执法合作学院、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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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生二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生二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生二食堂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非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生二食堂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生二食堂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正在履约期间的国家部委直属或省部共建高校合同业绩,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3.1.3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09至2022-06-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现场购买 供应商按要求携带下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请确保文件清晰)发送至xxy@xhtc.com.cn邮箱,备注单位名称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查验无误后,经代理公司通知,交纳报名费后按程序发放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近1年至少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材料1份(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29 09:30 ,地点为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礼堂北侧平房(东门西行50米向北进入办公区,进入直行50米,路口向东可见)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6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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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人: 夏先生
电话:

0316-2068445

电话: 010-63905843/1381061756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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