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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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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采购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

政府采购编号:麻财采计20221010

委托代理编号:TPPCZ(2022) 0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 23 日

二、更正内容:

招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 27日09: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6月 27日09:30分(北京时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6月 27日09:30分(北京时间)。

1、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及权值

评分细则和说明

分值

(48)

项目

理解

(7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包含本项目的服务重点分析、服务难点分析、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合理的计7分;分析正确,解决方案可行的计4分;分析情况一般、解决方案一般的计2分;未提供或虽提供但分析不合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7

配送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配送服务方案(包含货源、采购方式、配送保障、品质监控等)进行综合评价:

方案完善合理、进度计划严密可行,保障措施全面、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10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缺项、影响配送质量、不适应招标人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10

食材质量保障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包含货源渠道、检测验收、运输安全、入库管理、产品储存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先进、科学、合理、完整、可行性高的计7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缺项、影响配送质量、不适应招标人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7

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包含食材卫生、设备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全面、可行、食材来源相对固定可控或拥有自有生产基地、有采购货品相应的自有检测设备、人员专业能力突出、环境卫生且定期消毒的计7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缺项、卫生不达标、影响食材安全、不适应招标人实际情况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7

售后保障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售后保障方案(包含售后人员配备、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机构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赔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全面、可行、保障性强,所体现的售后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售后响应时间短、赔付能力有保障的计7分;方案保障力度不强、针对性差、缺项、售后人员专业性一般、售后响应时间长、售后服务机构位置距离项目所在区域距离长及交通不便利、赔付能力较弱、不适应招标人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以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售后保障方案内容及提供的相应佐证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7

配送响应时间(3分)

配送响应时间在1小时内的计3分,2小时计2分,3小时计1分,超过3小时的不计分。

备注: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承诺书为准。否则不计分。

3

应急处理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应急处理方案(包含自然灾害导致货源紧张、交通运输意外、重要节日、紧急任务、食品安全事故、疫情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善合理、保障措施全面、科学可行性高,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7分;方案完善较合理、保障措施较全面、可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4分;方案合理、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计2分;未提供或虽提供但方案考虑不全面、不合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7

商务评分:

(52)

人员

配置

(11分)

投标单位拟配备:

1、配备专职营养师,每人计1分,最多记2分;

本项合计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投标文件内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至2022年3月不低于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单位对公帐户为其支付的不少于6个月工资流水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2

投标单位配备3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人计1分,最高计3分,没有不计分。(为其缴纳至2022年3月不低于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单位对公帐户为其支付的6个月工资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

投标单位配备1名食品检验员、1名农产品检验员具有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证书的,每类人员最多计1分,满分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备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

投标单位员工须持有健康证,提供20个计1分,30个计2分,40个计3分,50个以上计4分(配送人员须提供合同及单位对公帐户为其支付的6个月工资流水证明材料现场査看),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计分。

4

生产设备及仓储能力

(3分)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300立方以上-18℃的冷冻库,200立方以上0-5℃的冷鲜库、400平方米仓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清单、照片,资料提供齐全的计3分,资料提供其中两项的计2分,资料提供一项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设备清单、租赁协议或购买发票)

3

配送

能力

(8分)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配送车辆:

1.自有或租赁冷链物流配送车辆每台计1分,此类最多计8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备注:1.如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配送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如为租赁车辆投标文件内须提供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配送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须与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名称一致,并提供租赁发票,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计分。)

8

体系

认证

(5分)

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认证的,每个计1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计分。

1.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认证。

(备注: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国家认定的权威网站确认有效的网页截图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5

保险

(3分)

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投保《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计3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计分。

3

企业 业绩

(12分)

投标人近年来经营过类似规模项目业绩。

注: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以上全部齐全,每个计4分,最高计12分。缺项或不提供均不计分。

12

设备检测能力

(4分)

投标单位具有自有食品检测实验室、具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每一项计2分,最多计4分。

注:提供实验室照片、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并提供任意一天的检测报告(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及对应试剂购置发票)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

食材供应能力

(6分)

1、投标单位自有、租赁或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面积≥600亩(含600亩)的计3分;面积≥400亩(含400亩)的计2分,面积≥200亩(含200亩)的计1分,200亩以下不计分。

2、投标单位自有、租赁或合作的养殖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计3分,面积≥2000平方米计2分,面积≥1000平方米计1分,1000平方米以下不计分。

本项最多计6分,未提供不计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自有种植(养殖)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作合同、协议,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面积。未提供或虽提供但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计分。)

6

现更改为:

评审因素及权值

评分细则和说明

分值

(48)

项目

理解

(7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包含本项目的服务重点分析、服务难点分析、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合理的计7分;分析正确,解决方案可行的计4分;分析情况一般、解决方案一般的计2分;未提供或虽提供但分析不合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7

配送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配送服务方案(包含货源、采购方式、配送保障、品质监控等)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完善合理、进度计划严密可行,保障措施全面、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10分;

2、方案完善较合理、进度计划较全面,保障措施较好、能较好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7分;

3、方案针对性一般、进度计划一般,保障措施一般,能基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5分;

4、方案针对性不强、进度计划差,保障措施不足,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10

食材质量保障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包含货源渠道、检测验收、运输安全、入库管理、产品储存等)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先进、科学、合理、完整、可行性高的计7分;

2、方案较先进、较科学、较合理、较完整、较可行的计4分;

3、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影响配送质量、不适应招标人实际情况的计2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7

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包含食材卫生、设备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全面、可行、食材来源相对固定可控或拥有自有生产基地、采购货品有相应的自有检测设备、环境卫生清洁且定期消毒的计7分;

2、方案较全面、食材来源较可控或拥有部分自有生产基地、部分采购货品有相应的自有检测设备、环境卫生能定期消毒的计4分;

3、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影响食材安全,不适应招标人实际情况的的计2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7

售后保障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售后保障方案(包含售后人员配备、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机构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赔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全面、可行、保障性强,售后人员配备合理、售后响应时间短、赔付能力有保障的计7分;

2、方案较全面、较可行、保障性较强,售后人员配备较合理、售后响应时间较短、赔付能力基本有保障的计4分;

3、方案保障力度不强、针对性差、售后人员配备不完善、售后响应时间长、售后服务机构位置距离项目所在区域距离长及交通不便利、赔付能力较弱、不适应招标人实际情况的计2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7

配送响应时间(3分)

配送响应时间在1小时内的计3分,2小时计2分,3小时计1分,超过3小时的不计分。

备注: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承诺书为准。否则不计分。

3

应急处理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应急处理方案(包含自然灾害导致货源紧张、交通运输意外、重要节日、紧急任务、食品安全事故、疫情等)进行综合评价:

1、应急处理方案完善合理、保障措施全面、科学可行性高,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7分;

2、应急处理方案完善较合理、保障措施较全面、可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4分;

3、应急处理方案较差、保障措施不完善的计2分;

未提供或虽提供但方案考虑不全面、不合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7

商务评分:

(52)

人员

配置

(11分)

投标单位拟配备:

2、配备专职营养师,每人计1分,最多记2分;

本项合计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投标文件内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不计分。)

2

投标单位配备3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人计1分,最高计3分,没有不计分。(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不计分。)

3

投标单位配备1名食品检验员、1名农产品检验员具有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证书的,每类人员最多计1分,满分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备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

投标单位员工须持有健康证,提供20个计1分,30个计2分,40个计3分,50个以上计4分(配送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不计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计分。

4

生产设备及仓储能力

(3分)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300立方以上-18℃的冷冻库,200立方以上0-5℃的冷鲜库、400平方米仓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清单、照片,资料提供齐全的计3分,资料提供其中两项的计2分,资料提供一项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设备清单、租赁协议或购买发票)

3

配送

能力

(8分)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配送车辆:

1.自有或租赁冷链物流配送车辆每台计1分,此类最多计8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备注:1.如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配送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如为租赁车辆投标文件内须提供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配送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须与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名称一致,并提供租赁发票,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计分。)

8

体系

认证

(5分)

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认证的,每个计1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计分。

1.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认证。

(备注: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国家认定的权威网站确认有效的网页截图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0-5

保险

(3分)

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投保《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计3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计分。

0-3

企业 业绩

(12分)

投标人近年来经营过类似规模项目业绩。

注: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以上全部齐全,每个计4分,最高计12分。缺项或不提供均不计分。

0-12

设备检测能力

(4分)

投标单位具有自有食品检测实验室、具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每一项计2分,最多计4分。

注:提供实验室照片、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并提供任意一天的检测报告(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及对应试剂购置发票)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0-4

食材供应能力

(6分)

1、投标单位自有、租赁或合作的蔬菜种植基地面积≥600亩(含600亩)的计3分;面积≥400亩(含400亩)的计2分,面积≥200亩(含200亩)的计1分,200亩以下不计分。

2、投标单位自有、租赁或合作的养殖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计3分,面积≥2000平方米计2分,面积≥1000平方米计1分,1000平方米以下不计分。

本项最多计6分,未提供不计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自有种植(养殖)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作合同、协议,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面积。未提供或虽提供但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计分。)

0-6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地 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富州南路235号

(3)联系人:龙先生

(4)电 话:13974539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锦溪北路77号

(3)联 系人:郑女士

(4)电 话:0745-272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