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人名称: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学校食堂大米、面粉定点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JCZX2022-154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6月1日
五.答疑事项:
1、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70分)表格中5运输保障:
(1)投标人车辆配置情况 3分
提供投标人名下的厢式货车(核定载质量不小于1.5吨)行驶证(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登记)。为满足疫情防控运输保障,车辆达到4辆的,得1分,每增加1辆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1)其中:“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登记”不合理;
(2)“为满足疫情防控运输保障,车辆达到4辆的,得1分,每增加1辆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的评分不切实际,对车辆的数量要求远远超过本项目的实际运力要求 。
答:本项目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是竞争择优的体现。
本项评分是考虑因当前疫情形势反复不定,在周边城市短时间内已多次出现因突发疫情导致车辆、随行人员被原地封控的情况。为确保全县师生大米面粉等基础生活物资的稳定、安全供货,对较多的车辆进行评分加分,体现了综合评分办法的竞争择优原则,也是结合当前形势所做的评分设计。因此对车辆数量加分项不作调整,但可将车辆登记日期从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登修改为“本项目开标日前注册登记”。
2、问: 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70分)表格中序号1质量保证措施、10本地化仓储、12责任险、16追溯系统四处表述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内容均不当。
答:以上各项日期均从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修改为“本项目开标之日”。
六.其他事项:
此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涉及部分,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望各投标人遵照执行,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感谢各投标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2-5305180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0572-5028961 传真:0572-5028961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教育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2-5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