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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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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外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外包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医院员工、住院病员及家属的饮食服务提供后勤保障,现将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外包经营项目公开向社会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或个体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外包经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

由承包企业或个体负责医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详见附件1《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外包经营项目工作方案》。

三、本公告公示媒体:福建省汀州医院官网

四、本公告公示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年16日

五、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注:指原有经营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本次招标后营业执照由中标人申请办理,营业地点在长汀县汀州镇新新巷41号福建省汀州医院内)。

(二)具有从事餐饮管理服务行业经验。

(三)在既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六、招标形式及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日常经营费用自负并上缴医院一定管理费方式招标。医院提供厨房、餐厅部分基础设施,为进一步完善设施,增加服务功能,附件2《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添置设备设施、餐具及装修项目清单》中的所有物资由中标人采购,承包期结束后附件2《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添置设备设施、餐具及装修项目清单》中的所有物资归院方所有。其它附件2《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添置设备设施、餐具及装修项目清单》外的还有不足设备设施(如厨具、餐具等)由中标人自备,承包期结束后附件2清单外的自备设施设备自行处理。承包期3年,上缴管理费为每月1500元人民币。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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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评标原则:

1.评标按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

2.由院方组织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服务实力、服务经验、规范性、应急能力、经营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如果至投标人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只有2家响应,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定标;如最终响应的投标人只有一家,则采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方对参与本次招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不允许虚假竞标。

(五)中标通知:

招标会结束后当天即公布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将在福建省汀州医院院内院务公开栏、福建省汀州医院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当事人,未中标者不另行通知。

(六)中标执行:

中标方应在得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完成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后5日工作日内入场。中标方入场后30天内完成附件2《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添置设备设施、餐具及装修项目清单》中的所有物资采购项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如有转让,则中标失效。

七、投标要求:

(一)报名:

到福建省汀州医院行政楼(3号楼)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新新巷41号;

联系人:刘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7-6818009;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资料5份(一正四副)密封后盖章,需包括:投标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服务承诺及其它相关资料。若为授权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资料应装订成册,分项清晰,投标文件需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密封盖章后递交院方。

(三)投标企业或个体经院方同意后可自行前往医院食堂进行现场踏勘。中标人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转让给他人经营。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叄万元(小写:30000元)人民币,于2022年6月16日09:00前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我院银行帐户;招标会前需提供缴款凭证。拒交者视为自行放弃竞标资格,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 名:福建省汀州医院

开户行:兴业银行长汀支行

帐 号:1760 1010 0100 0469 44

2.履约保证金(含设备押金)叁万元(小写:3万元)人民币,正式确定中标后,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以无息方式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合同期满后,经院方清点设备、设施、房屋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汀州医院行政楼(3号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比选开标时间、地点:

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

特此公告。

附:

附件1《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外包经营项目工作方案》

附件2《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添置设备设施、餐具及装修清单》

福建省汀州医院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

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外包经营项目工作方案

为保障福建省汀州医院职工和患者及家属用餐需要,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 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汀州医院为公立“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开放床位550张,员工850余人,患者日均住院人数约480余人。食堂位于福建省汀州医院院内,食堂建筑面积约600㎡(其中厨房120㎡),分为2层楼,一楼患者及家属餐厅可同时容纳近100人就餐,二楼职工餐厅可同时容纳近40人就餐,另设2个厢房。水、电、空调等基础设施齐全,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和用具完好正在运行(食堂现有设备以现场踩堪为准)。

(二)服务范围:为员工及住院患者订餐及送餐,体检用餐、治疗膳食的制作和配送,进修实习生、医院来客及其他(医院需要的再定)用餐等,必须满足医院的工作需要,就餐形式由患者和职工自由选择(包括科室的加班用餐)。

二、承包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注:指原有经营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本次招标后营业执照由中标人申请办理,营业地点在长汀县汀州镇新新巷41号福建省汀州医院内)。

(二)具有从事餐饮管理服务行业经验。

(三)在既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三、服务方式及要求:

(一)承包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熟悉并达到二级医院评审标准的营养餐及食品安全要求,在院方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精细化服务优化菜式品种和供餐模式,提高饭菜质量,以物美价廉、薄利经营来吸引职工及患者就餐。

(二)承包方有权依法通过餐饮服务获取合理利润,但毛利不得超过30%。

(三)承包方必须在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送餐、留样、消毒、人员培训、消防安全等方面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医院食堂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禁止出现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事故,同时配合医院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四)制定并执行食品操作、食物残渣、餐具清洗消毒储存等标准与程序,配送食品有保温措施。

(五)医院值班人员和加班人员用餐,由医院出具餐劵票据证明,承包方收取餐劵票据后每月统一结算。其他就餐人员可通过刷卡、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支付。

(六)医院公务接待按“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和医院相关制度执行,每月一结。

(七)医院提供部分厨房设施设备,按实清点造册,承包方签字确认,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承包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自行处置。

(八)中标方应在得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完成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入场。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如有转让,则中标失效。

四、付款方式及相关约定:

(一)食堂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食堂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纸巾、牙签等)、食堂员工食宿费、食堂员工服装费、综合税费及上交医院管理费等,均由承包方承担。

(二)食堂设备设施维修费用、每年2次厨房油烟清洗由承包方承担,院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三)食堂应配备一名及以上的持证营养师,配合完成医院膳食营养相关资料。聘用营养师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四) 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医院完成政府安排的相关任务(如疫情防控、扶贫采购等任务)。

(五)付款方式:承包方每月8日前向院方提交上月收取的值班加班人员餐劵及汇总清单,公务接待需提供审批单、清单、正式发票等材料,双方签字确认无误并经领导审批后,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五、服务人员考核与保障:

(一)承包方应按要求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

(二)食堂所有员工由承包方自行招聘,食堂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含五险一金)等均由承包方承担。

(三)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疾控部门体检,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服务时间及要求:

1. 食堂营业时段应同时开放一楼及二楼餐厅,一楼餐厅供患者及家属使用,二楼餐厅供职工及医院接待使用。

2.食堂内集中供餐:承包方需在就餐时间段内完成配餐,具体为早餐6:30-9:30,午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

3.以上时段以外送餐:承包方应尽可能满足。

4.因医院工作需要,院方有权调整供餐时间。

(五)院方每季度对承包方进行食堂综合服务满意度考核(考核表不少50份),若医患满意度低于75%,医院给予1个月整改时间后重新测评,若满意度再次低于75%,院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负责任何补偿;若综合满意度低于60%,院方有权直接中止合同且不负责任何补偿。

六、菜式供应

(一)遵循安全卫生、荤素搭配(中、晚餐供应的荤、素菜各有5个以上的品种)、营养合理、明码标价的原则提供菜品;同时,立足患者、职工所需,提供滋补炖品或特色菜品等移动订餐,并免费提供清汤、各类餐具等。

(二)承包方应不断优化完善供餐方式,至少能提供2种(堂食、移动送餐)供餐模式。

(三)承包方提供的菜品价格必须经过医院总务科审核、上墙公示后实施。

(四)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要求,主、副食品必须是合格产品且能够溯源跟踪备案,所有食品调料、添加剂(如酱油、醋、味精、鸡精、酵母等)要求为合格产品,并有产品质检报告。

七、承包方履约:

(一)承包方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医院签订合同提供的营业资质和银行帐户须与中标人保持一致,医院仅与中标人银行账户发生业务往来,如承包方违反以上规定,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责任。

(二)本项目承包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视情况续签或结束合同,承包方每月向医院上缴管理费用1500元人民币。

(三)在食堂承包期间,承包方、食堂员工要遵纪守法,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承包方需向医院缴交履约保证金叁万元(¥:30000元)。如合同期内承包方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无息归还本金;如有违约,则不归还履约保证金。

(五)如在承包合同期内,医院因基建项目需要或上级政策调整,导致食堂拆除或需停止经营,院方可提前1个月通知承包方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福建省汀州医院

2022年6月13日


附件2:

福建省汀州医院食堂添置设备设施及装修项目清单

一、添置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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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汀州医院

2022年6月13日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