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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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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托管采购

招标详情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托管采购(二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2114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托管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御品缘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东坪路134-135号

中标(成交)金额:3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托管采购

服务范围:供应商承担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工食堂托管服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精心做好:1.工作日期间三餐供应(双休日、节假日休息);2.公务接待餐。

服务时间: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段红(组长)、董雪、薛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12000.00 元(含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D10#0301室,联系方式:157561700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

联系方式:薛主任 18155795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D10#0301室

联系方式:张社伦 1575617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社伦

电 话:157561700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公告;

3.中标供应商公示材料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 磋商(601稿)-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托管采购(二次).pdf
  •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 成交公告.pdf
  • 中标供应商公示材料.rar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