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清市医院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福清市医院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181]JS[GK]2022007_1_91350100MA348HCA45_5142)
一、合同编号:[350181]JS[GK]2022007_1_91350100MA348HCA45_5142
二、合同名称:福清市医院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合同包[350181]JS[GK]2022007_1_91350100MA348HCA45_5142)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181]JS[GK]2022007
四、项目名称:福清市医院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地 址: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方式:059185152926
供应商(乙方):福建陆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建华支巷水涧新村6座附属楼二层2A-245室
联系方式:0591-231653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702 -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职工食堂劳务365天不间断的外包服务,采购人可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大众化的闽菜、粤菜、川菜、西餐等系列菜单给中标人。中标人负责每周提供下一周的菜单列出配料清单交由采购人,采购人自行负责采购所有食材、配料等原材料,中标人负责食材出库、烹饪、职工就餐期间服务及清洁等相关工作。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严禁在医院区域内进行其它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2.本项目为一年365天不间断的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3.投标人必须与食堂服务的所有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交纳相关保险;所有员工的资料必须向采购人报备;新员工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采购人的相关部门将不定期检查中标方是否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并按规定为其交纳保险。4.投标人必须加强餐厅员工的管理,所有员工实行人脸识别打卡并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根据人员配置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中标人进行绩效考核。在经营过程中员工出现的一切问题(如员工的安全、纠纷等)由中标人负责解决。5.采购人只认定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派出的项目经理及主厨师。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进行3个月,主厨师10天的试用期的考核,若考核后不能达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直至考核达到采购人要求。在餐厅经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每日必须在现场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 | 1.中标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福清市医院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 2.中标人须自觉接受医院相关人员的监督和绩效考核,各岗位人员月工资的10%作为绩效考核的标准,未达到考核要求给予相应的扣除。3.中标人须做好食堂的清洁工作(食堂四周门前三包),餐厅每日每餐须专人保洁。操作间、配餐室每餐须进行“一小清”、每天进行“一大清”,保证地面、门窗、吸风罩、操作台、料车等光洁无油污;储物间保持整洁,所有货物上架摆放,做好各类智具的消毒,杜绝传染;每天须做好配备的厨余垃圾设备卫生,并按该设备要求做好分拣,处理。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保证下水道通畅干净无异味、保证食堂及其包干区域卫生。医院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4.中标人在承包期间自行添置的设备与用具,在停止承包时自行处理,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5.承包时采购人移交给中标人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及新添置设备、厨具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中标人操作不当引起的设备等器具损坏或遗失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赔偿。中标人在没有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拆除或装卸设备、设施。若停止承包,设备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不正常为中标人原因所致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采购人验收后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接确认。如有丢失照价赔偿。6.中标人下班之后必须检查各类设备、关好门窗、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7.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各部门以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决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980000 |
合同总金额:¥3,980,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6-15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公告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