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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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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服务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服务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6-15 至 2022-06-16
撰写单位: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000-22189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政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洼县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春江街8号大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26.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702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按要求提供国家规定的工作日的早、午餐用餐,负责餐饮人员招聘及管理、食材配送、餐饮制作加工、清洁餐具、厨具设备及相关设施、就餐环境管理、提供优质食材、环保优质的低值消耗品等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团队组建和进驻,完成开业。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桂娟、张春红、王海、杨波、吕宝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220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勤德路

联系方式:0427-2669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024-22825609

十、附件

采购文件: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服务05.23.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政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