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抚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2年06月16日 15:4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抚松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抚松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6日 15:4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1、田秀元 2、朱孔文 3、赵剑飞 | ||
总成交金额 | ¥98.85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09076657 | ||
采购单位 | 抚松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长白山大街抚松二实验小学西北30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94342297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泰顺花园小区AA2井楼010104门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13009076657 | ||
附件: | |||
附件1 | 成交公告2022116.docx |
一、项目编号:LX[20220601]-0003(招标文件编号:LX[20220601]-0003号)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抚松县松江河镇双利餐厅
供应商地址:松江河镇长白街东横二路北抚松县检察院2楼拐角楼
中标(成交)金额:98850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抚松县松江河镇双利餐厅 | 抚松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食材采购、制做等 | 所供应食材新鲜,无病虫害,均应在保质期内无腐烂变质的合格产品。所供货物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提供的猪、牛肉类、家禽类及肉制品应有《卫生检疫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等相关参数,如提供进口食品,必须提供出入境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报告和合格证明材料。 | 合同签定后3年期限 | 所供应食材新鲜,无病虫害,均应在保质期内无腐烂变质的合格产品。所供货物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提供的猪、牛肉类、家禽类及肉制品应有《卫生检疫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等相关参数,如提供进口食品,必须提供出入境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报告和合格证明材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田秀元 2、朱孔文 3、赵剑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松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长白山大街抚松二实验小学西北300米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943422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泰顺花园小区AA2井楼010104门市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13009076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 13009076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