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周宁职业中专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周宁职业中专学校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6日 17:4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6月27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6570008 | ||
采购单位 | 周宁职业中专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钟小姐0593-6570008 |
项目概况
周宁职业中专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NF-720220531
项目名称:周宁职业中专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固定报价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周宁职业中专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 | 2+1+1年 | 0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食堂经营期原则上为两年(2022年 8 月 1 日 2024年 7 月 30日),若经营状况良好,师生反映满意,可考虑适当每年一签后两期的合同(由校方决定)。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包1委托经营服务期为2+1+1年,若成交公司在两年委托经营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服务(履约情况)良好,得到师生肯定、测评满意,且在委托经营期间年平均考评得分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每年一签后两期的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和人员相关证;(5)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6)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注:本项目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合同包1报价固定均为零元整(¥0元 );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9)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6日 至 2022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磋商邀请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ndthzb@163.com
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321 0401 0400 224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叶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钟小姐0593-657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 话: 0593-657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