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 的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食堂托管(非政府)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食堂托管项目 | 1 | 项 | 详见本文件第二章 | 学年核算净利润不得超过营业额的4%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同时具有餐饮管理能力,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
(2)近3年浙江省内高中同类食堂全托管项目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7日-6月24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发售期满后不允许其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书面获取,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8-2360555。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箱或邮寄的方式至代理机构(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新田小区30幢3号4楼。电子邮箱递交的,以23469090@qq.com收到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指定的联系人联系确认。
七、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到项目实地进行考察,请在业绩材料复印件上备注招标人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因疫情原因,只对浙江省内的业绩进行实地考察)。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 招标代理: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人民南路1099号 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新田小区30幢3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84399299 电 话:0578-2360555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 年6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