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东营胜利中学办公家具、讲桌、窗帘、宿舍床、食堂餐桌椅、学生课桌椅、书包柜、书柜、办公设备、空调、食堂设备、直饮水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营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对应页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DYZCZB20220618#
项目名称:东营胜利中学办公家具、讲桌、窗帘、宿舍床、食堂餐桌椅、学生课桌椅、书包柜、书柜、办公设备、空调、食堂设备、直饮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6.275万元。其中A包159.8万元;B包49.945万元;C包196.53万元
最高限价:406.275万元。其中A包159.8万元;B包49.945万元;C包196.53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第六条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15日前供货安装调试完成,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登陆http://zbcgpt.com/网址,进入东营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右侧“电子招投标管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的先注册申请,代理机构审核通过,联系电话05468017166)或者到山东正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中心A座1606-3室)领取。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3.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中心A座16楼1606-1室
五、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中心A座16楼1606-1室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招标采购网、东营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zbcgpt.com/)等网站发布。
5、项目分包情况:投标人可以响应多个包,只能中标其中1个包;本项目A包为东营胜利中学办公家具、讲桌、窗帘、宿舍床、食堂餐桌椅、学生课桌椅、书包柜、书柜采购项目;B包为东营胜利中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C包东营胜利中学空调、食堂设备、直饮水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的背景:为满足项目的使用功能所需。 2.项目基本情况: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预算安排:A包159.8万元;B包49.945万元;C包196.53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东营胜利中学办公家具、讲桌、窗帘、宿舍床、食堂餐桌椅、学生课桌椅、书包柜、书柜、办公设备、空调、食堂设备、直饮水项目等产品设备的生产、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良好使用效果。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预算安排:A包159.8万元;B包49.945万元;C包196.53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教学使用要求,达到良好的使用功能;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4.2安全要求:合格,无事故,无任何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并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4.3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实施的时间: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供货完毕,并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 6.2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项规定,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标准化服务。 7.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至质保期满止。 7.3服务效率: 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从速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为按照国家、部(专业)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的合格产品。并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产品,保证产品完好无损,不能有擦痕等锈斑等。自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并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在产品供货时,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机器本身说明书的指标),中标人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产品到货后,进行开箱验收,检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丢失。按合同确认的清单进行查验。中标人负责将产品按使用方的要求装卸在指定位置,并进行必要的防护。 8.2中标人对产品的质保期至少为二年,自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2年内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中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实行上门免费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期内,产品的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旅费等支出)由中标人负责。服务期后,中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产品维修、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材料成本费。 8.3验收标准:验收时执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技术、服务,但按照规范标准应该属于中标人的责任和义务事项,均应按要求执行。 (2)本项目中标人必须负责全部产品、辅材(包括采购清单中未列明的,但属于该设备达到正常运转不可分割的其他辅助材料设备)的生产供货及技术指导,直至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中标人考虑在本次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3)中标人必须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并严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不得使用任何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4)为使采购人对设备竣工后的试车成功和正常的维护、维修、操作,中标人应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5)中标人所供产品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货,二次供货仍达不到采购人要求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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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教育局、东营区城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正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中心A座16楼1606-3室
联系电话:0546-8017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46-801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