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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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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采购一家餐饮服务单位为本院干警提供工作用餐服务,本食堂用餐人数约160人,承包商需按时提供早、中餐服务及完成食堂临时重要接待任务和加班餐任务。

一、资质要求:

1、须满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纳税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要求:

(一)供餐要求

1、保证准时、保质、保量地提供就餐服务及完成重要用餐接待任务。

2、热情细致服务,满足就餐人员的需求。

3、精心制定菜谱,并于每周五公布下一周所有菜谱。保持菜肴色、香、味、形、营养俱全。

4、严格控制食品加工、售卖过程中的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卫生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加工销售卫生五●四制》的要求,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安全。

5、无条件接受就餐人员和采购人对食品卫生、质量及服务等各方面的监督。

6、征求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采购人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7、按照季节不同,提供适宜的食品。冬天菜肴保暖,夏天提供清凉食品。

8、每餐前后必须对餐桌、餐厅进行清洁,保持用餐环境整洁无污迹、无油腻。每周定期对餐厅进行消毒。

9、保持餐厅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10、食品储存符合国家级卫生标准。生、熟食分开,环境卫生整洁。

11、厨房内的清洁标准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灶面、灶台、冰箱等由承包商列为日常清洁任务。

12、每餐消毒后对餐具卫生进行抽查,每餐食品留样 48 小时。

13、供餐模式:

早餐:面条、饺子、抄手(轮流)、稀饭、包子、馒头、粗粮、鸡蛋、盐蛋、小菜两款、豆浆、牛奶。午餐:荤菜 2 款、素菜 2 款、汤 1 款、米饭 1 款、水果或酸奶 1种款,遇逢传统节日,提供相应应节食品。

14、加班餐和接待餐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安排。

(二)原材料管理要求

1、承包商使用原材料必须有明确得来源可追溯, 禁止使用不明来源的原材料。

2、承包商接收原料和半成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

3、严禁使用人工色素、瘦肉精、过期产品等;储存的备用品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能长时间存放以免受潮、霉变、生虫等。

(三)原料加工

1、对原料进行初加工时,将按照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查验、拣选、浸泡、冲洗原料,保证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符合卫生要求。

2、制作的所有膳食可以采用冷藏、加热保温或者高温灭菌以及符合要求的其他方式进行加工;保证餐厅内的食品卫生,生、熟食分开,环境卫生整洁。

3、采用冷藏方式加工的,将在膳食烧熟后充分冷却(在 2 小时内中心温度降至 10℃ 以下),并在 10℃以下分装、储存、运输,食用前须加热至中心温度 75℃以上。

4、采用加热保温方式加工的,将在膳食烧煮后加热保温,使膳食在食用前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 65℃以上。

5、采用高温灭菌方式加工的,将膳食盛装于密闭容器中经高温灭菌,达到商业无菌要求。

6、冷藏方式加工的膳食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加热保温方式加工的膳食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 3 小时。

(四)工作人员管理要求

1、人员配置:承包商需配置人员6名。其中厨师 2 名,帮厨3名,管理人员1名。

2、承包商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人员,将不得安排从事食品的分装和发放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相关健康年检等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着装整洁、统一、常洗常换。

3、从业人员必须勤剪指甲、勤理发、勤修面、勤沐浴更衣。

4、指甲边缝不藏污纳垢,指甲以不超过指腹为宜。

5、男员工须留短发,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过耳部和不接触衣领为适度。

6、男员工必须每天剃须,不留胡须、鬓角。

7、勤洗澡、勤换衣,防止汗味或任何身体异味。

8、进入厨房、配餐间等场所必须配戴餐用帽子、口罩,发脚不外露;用洗手液清洗双手,并洗净消毒。

9、从业人员不得配戴手链、耳环、项链、戒指等饰品。

10、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卫生检验人员。

(五)食品加工场所及设备的清洁

1、食品加工结束后,必须将调味台上的调味品入冷库封存;清除灶台上的残留食物,洗净灶台;扫清厨房地面垃圾,冲净地面污迹。

2、烟道清洗:每季度定期清洗。

(六)事故报告

1、承包商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和留样等安全工作,承包商必须保留 48 小时内膳食样本,用保鲜盒装好后放入低温冷柜冷藏。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承包商全部承担。

2、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治,控制剩余膳食, 并在事发 2 小时内,向本院综合办及都江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同时配合开展中毒事故的相关调查。

3、承包商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缓报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膳食及其原料。

(七)监督考核

采购人每月对承包商进行不定期考核。由采购人根据承包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一),根据各单项服务的考核打分结果计算出食堂服务月考核评分。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视为考核合格,并支付考核当月的实际就餐人员费用;月考核得分在70-80分的扣除当月支付费用的5000元,月考核在不足70分的扣除当月支付费用的10000元。出现三次考核得分在60分-8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前述标准扣除费用,若出现一次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前述标准扣除费用。若出现被餐饮行业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当月应支付费用的50%。

(八)其他要求

1、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水、电、气费由采购人承担;

2、承包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能利用采购人资产做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3、承包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等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卫生等均由承包商负全部责。

4、承包期间厨房设备设施承包商应妥善保管,规范操作,若因承包方的原因损坏,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承包商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做出承诺,若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响应,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报价要求

承包商报价包含:

人员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作服、低值易耗品、工资、加班费、过节费、福利、食宿、交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服务期限:3年,合同按照年度考核一年一签。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按月考核、按人数据实结算,若有考核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并扣除相关费用。

附一:食堂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消防、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10分

发现未检查1次扣2分,记录不齐扣2分, 扣完为止

2

防止食品过期、霉变、变质、生虫(含仓储室)。

20分

发现1 种情况扣5分,扣完为止。

3

每餐做好食品留样记录: 时间、名称;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25克;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存放于留样柜。

10分

发现1次没有留样时间、名称、重量各扣2分,没有保存72小时扣4分,扣完为止。

4

病媒生物防制:食堂内无苍蝇、老鼠、蟑螂、蚊子,有防治“四害”设备和药物(灭蝇灯、灭鼠器、药’除杀蟑螂药,驱蚊器等)

10分

发现“四害”其中一样扣2分,无防治设备和药物,各扣2分, 扣完为止。

5

清洁卫生, 食堂内无积尘、积水、蜘蛛网;操作间台面、地面无积油;餐桌、座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10分

发现积尘、积水、蜘蛛网其中一样扣2 分,操作间台面、地面积油扣2分,餐桌、座椅不干净、摆放不整

齐,扣2分,扣完为止。

6

食堂工作人员服装统一、干净、整洁,不得佩戴首饰。

4分

发现1人工作服不干净扣2分,发现1人佩戴首饰扣2 分,发现2人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7

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亲切和蔼,不得与院内工作人员吵架斗殴。

10分

发现 1 人态度不好,或者吵架斗殴扣8 分,扣完为止。

8

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掏耳朵等。

6分

发现1样扣2分,扣完为止。

9

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制度。

10分

发现没有“一洗二

清三消毒四隔离”其中一样扣2分,扣完为止

10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由承包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疥疮、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实物中毒的倡导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10分

未进行体检扣5分(查看健康体检表);未持有健康证发现1人扣2分;发现1人患有传染病总是入口食品加工扣5分,扣完为止。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信息公布时间:2022年6月20日。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2020年6月22日

(三)接受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17点前。

(四)评审时间:2020年6月23日10点开始。

(五)报名及提交资质材料地点: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都江堰大道297号)。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28-87111528。

六、评审方法:

1、本项目评审程序分为资格性评审、磋商、实质性响应评审、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两家候选承包商。评审程序由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比选小组完成。

2、综合评分完成推荐的两家承包商进入职工代表试菜环节,试菜环节由采购单位仅提供菜单和场所,其他由承包商准备提供。

3、按照试菜环境得分最高的最终确定承包商。

4、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说明

1

企业资质要求

7分

法人营业执照,其中注册资金小于20万得3分;注册资金自己20万(包含20万)——30万得5分;注册资金大于等于30万得7分。

根据投标文件予以评审

价格类

2

技术、服务要求

35分

承包商完全满足公告中“服务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5分;每有一项参数有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文件予以评审

技术类

3

食堂服务的整体方案

21分

根据承包商提供的①服务理念②定位目标③人员配备④机构设置及框图⑤组织实施⑥服务内容⑦各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措施,作为评审因素: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得21分,每有一项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不具有针对性、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文件予以评审

技术类

4

管理制度

5分

根据承包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包括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卫生清洁管理制度③设备维护管理制度④人员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完全符合以上要求得5分,每有一项漏项、缺陷扣1.25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文件予以评审

技术类

5

其他服务措施

10分

根据承包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①节能降耗②服务承诺③培训机制④考评标准⑤劳动争议处理流程相关措施,作为评审因素,完全符合以上要求得10分,每有一项漏项的扣2分,每有一项不具有针对性、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文件予以评审

技术类

6

履约能力

20分

提供具有资质的原材料合作供应商名单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承包商公章。

其他类

承包商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每有一个服务类似履约经验得2分,最多得10分(同一项目不累计得分)。

7

商务承诺

2分

提供科学配比的一星期营养菜单,并承诺中标后参照此菜单提供菜品服务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投标文件予以评审

其他类

● ● ● ● ● ● ● ● ● ● ● ● ● ●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 ● ● ● ● ● ● ● ● ● ● ● ● ●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