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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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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2022年度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2022-06-20 11:58 2022年度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86983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泓宇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64号

中标(成交)金额:1,0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高端住宅物业服务、工业物业服务、公共物业服务、社区物业服务;代理商品房销售、营销策划;电梯安装、销售、维修;电梯配件销售;承包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维修;管道维修;园林绿化工程;安防产品销售、安装;为金融机构提供劳务外包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糕点、糖果及糖、果品、蔬菜、肉、禽、蛋、奶及水产品、盐及调味品、营养和保健品、酒、饮料及茶叶批发及零售;餐饮服务为一体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服务要求:检察院办公楼保洁、保安、维修、食堂服务、绿化养护等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3年,业主定期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民主测评,每年的测评业主满意,与物业公司签订下一年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一年。如果业主测评不满意,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一)综合楼的服务管理(二)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消防设施、电梯由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负责维护,负责监督及日常管理、使用(三)公共秩序维护(四)监控管理(五)卫生保洁服务(标准见附件)(六)绿化管理及养护(七)食堂管理。 本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月娥、郭维国、张萌、李中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计委下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13]005号”通知等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1号

联系方式:0429-7898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0429-3094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小哲

电 话:0429-309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