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YG2021-FW3286-ZFCG089
二、项目名称: 金华市看守所工作人员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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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肉类:89.2(%),蔬菜类:68(%),豆制品类、禽蛋类、早餐辅料类:84(%),水产类:86.2(%),冻品类、腌制类、熟食类、卤制类:91.2(%),调料类、干货类、水发类、咸菜类:88(%),牛奶、饮料及其他预包装零食类:88(%),粮油类:90(%),水果类:78(%) | 杭州速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468号二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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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金华市看守所工作人员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 金华市看守所工作人员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期满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根全,徐慧,陈少萍,陈云海,胡莉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预算金额计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按1.5%计取,100万以上部分按0.8%计取(不足4500元按4500元计取)。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看守所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十里牌楼村(市看守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寅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3217169
质疑联系人:杨盛
质疑联系方式:13905792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振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0511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26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