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自贡市东部新城洞山农民集中安置房二期室内升级项目比选公告
自贡市东部新城洞山农民集中安置房二期室内升级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自贡市东部新城洞山农民集中安置房二期室内升级项目自贡市东部新城洞山农民集中安置房二期室内升级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5-510311-04-01-499169】FGQB-01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东部新城范围以内,李白河以西,卫康院以东的G2-05地块

2.3 项目规模: 自贡市东部新城洞山农民集中安置房二期室内升级包含厨房设施设备、智能化控制系统、家具家电、机电设备安装、室内功能改造及装饰装修等工程内容。工程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地上建筑面积为5096平米;共六层,建筑高度为28.4米。

2.4 计划工期: 15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和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注: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承诺)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比选申请人提供2019年度以来的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申请人人员资格和业绩应符合《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第一章和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类似项目企业、个人业绩资料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7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6月25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6月25日08时00分至 2022年06月3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813-2703257

传 真:

2022年06月25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