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池州学院食堂委托经营
原项目编号: 2022BTAZ0132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6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请问能否修改“业绩及履约反馈”评分项中“1、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高等院校食堂经营服务业绩(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不少于15000人),每提供一所高校业绩得1分,满分5分。注:正在履约中或已履约完成业绩均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在校生规模的,须另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学校公章,加盖部门章的不予认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的要求如提供加盖业主单位部门章的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在校生规模证明材料的,评审时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投标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部门章证明材料,证明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在校生规模的,评审时不予认可。提供学校官网截图证明的,亦不予认可。
2、请问能否修改“业绩及履约反馈”评分项中“2、根据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经营的高校单个食堂任一年度(去除1、2、7、8四个月)月平均营业额状况进行评分:(1)月平均营业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2)月平均营业额17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的,得4分;(3)月平均营业额140万元(含)-170万元(不含)的,得3分;(4)月平均营业额110万元(含)-140万元(不含)的,得2分;(5)月平均营业额不足110万元的,得1分;(1)若投标人具有多份合同经营某一高校不同食堂,不可累计营业额,以单份业绩合同中所经营的食堂单月营业额为评分依据;(2)同一高校提供多月的营业额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分计一次;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及业主单位出具(须加盖学校公章,加盖部门章的不予认可)的营业额报表扫描件”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报表名称为“商户汇总结算报表”、“终端营业汇总表”、“商户营业统计汇总报表”等,但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营业额数据,且满足其他评分要求的,评审时予以认可。 提供加盖业主单位部门章的营业额报表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请问能否修改“业绩及履约反馈”评分项中“3、投标人在同一高等院校连续经营管理食堂3年的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1年加2分,满分7分。(以上连续经营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开标日)。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经营管理年限的,须另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业绩及履约反馈”评分项中要求“4、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中的高校食堂年度考核,年度考评优秀的得0.5分,每增加一年考核优秀的,加0.5分,本项满分2分。注:须为同一高校同一食堂的考核,不同食堂的考核不累计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业主单位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扫描件”,请问如投标时提供了盖有学校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说明考核结果,评审时是否认可为考核证明材料
答:认可。
5、“A级食堂创建”评分项中要求“投标人服务(正在履约中或已服务完成均可)的食堂在投标人服务期内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荣誉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0.5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人服务(正在履约中或已服务完成均可)的食堂在投标人服务期内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荣誉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0.5分,满分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在食堂获奖期间的委托经营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6、请问能否修改“获奖情况”项评分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人员配备”项评分标准“项目经理: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变更为“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大专学历的0.5分,此项满分1分”。
8、请问能否修改“人员配备”项评分标准“项目经理:3、具有营养配餐师(员)资格或健康管理师资格或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注:营养配餐师(员)资格或健康管理师资格,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截图;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员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如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员证书颁发机构为协会(学会),须为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中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的要求如提供公共营养师证书是否可以替代营养配餐师(员)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提供“公共营养师”证书不可以替代营养配餐师(员)证书。
9、请问能否修改“人员配备”项评分标准“项目经理:4、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高校餐饮系统疫情防控先进个人荣誉的,得1分;5、从业经历达到4年的得基本分0.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请问能否修改“人员配备”项评分标准“厨师长: 2.具有营养配餐员或营养配餐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截图”的要求如提供公共营养师证书是否可以替代营养配餐师(员)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提供“公共营养师”证书不可以替代营养配餐师(员)证书。
11、请问能否修改“人员配备”项评分标准“除项目经理、厨师长以外的项目组成员(同一人员具有多种证书的,可累计计分)”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2、“人员配备”项评分标准“除项目经理、厨师长以外的项目组成员(同一人员具有多种证书的,可累计计分):1、每有一名人员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0.5分,最高得1分;2、每有一名人员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0.5分,最高得1分”,变更为“除项目经理、厨师长以外的项目组成员(同一人员具有多种证书的,可累计计分):1、每有一名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0.5分,最高得1分2、每有一名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13、请问能否修改“人员配备”项评分标准“除项目经理、厨师长以外的项目组成员(同一人员具有多种证书的,可累计计分):3、每有一名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西式面点师证书的,得0.5分,最高得1分;4、每有一名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0.5分,最高得1分。5、每有一名人员具有膳食管理师合格证书得0.5分,最高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截图”的要求
答: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及膳食管理师合格证书无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截图,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以上证书未要求颁发部门必须为政府部门。
14、“人员配备”项评分标准“除项目经理、厨师长以外的项目组成员(同一人员具有多种证书的,可累计计分):6、每有一名人员具有营养配餐员证书得0.5分,最高1分”,如提供营养配餐师证书是否可以得分
答:可以。
15、请问是否修改“人员配备”项评分标准“除项目经理、厨师长以外的项目组成员(同一人员具有多种证书的,可累计计分):注:除以上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中另需提供投标人为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6、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07月12日10时00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池州学院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7日
附件:补疑(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