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省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
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
二、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HX2022B-020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2年6月29日
五、更正理由:
1.由于各地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餐饮经营无不良行为证明材料不一致,故对附件十二不作强制性要求;
2.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作部分更正;
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与建德市教育局“2021年7月-2024年7月建德市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大宗物品配送服务”中标企业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更正。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页“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项第3条“报名时应提供”中的第3.5款 | 3.5提供由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的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响应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在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方面的不良行为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十二) | 3.5提供由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的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响应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在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方面的不良行为的证明并加盖行业监管部门公章,行业监管部门开具证明的落款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格式可参考的附件十二) |
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7页 “第四章 评分标准”商务资信中的“企业综合实力” | 响应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托管或经营的食堂,具有A级食堂的每年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证明) | 响应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托管或经营的食堂,具有A级食堂的每年得1分,最高得4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①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相应食堂的托管或经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对应,缺一不可,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7页 “第四章 评分标准”商务资信中的“管理经验及业绩情况” | 应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高中类学校食堂经营经验)管理经验,履约结束或正在履约2000人及以上就餐规模的食堂经营管理的得5分;履约结束或正在履约1500(含)-2000(不含)人就餐规模的食堂经营管理的得3分;履约结束或正在履约1000(含)-1500(不含)人就餐规模的食堂经营管理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相应项目的①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响应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高中类学校食堂经营经验)管理经验,履约结束或正在履约2000人及以上就餐规模的食堂经营管理的得5分;履约结束或正在履约1500(含)-2000(不含)人就餐规模的食堂经营管理的得3分;履约结束或正在履约1000(含)-1500(不含)人就餐规模的食堂经营管理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相应项目的①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注:就餐规模(人数)以合同中的信息为准,合同中未包含该信息的,以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无法证明就餐规模的,本项不得分。) |
4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与建德市教育局“2021年7月-2024年7月建德市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大宗物品配送服务”中标企业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磋商响应供应商与建德市教育局“2021年7月-2024年7月建德市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大宗物品配送服务”中标企业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磋商响应供应商与浙江省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食堂大宗物品配送企业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如有发现解除采购合同并赔偿采购单位的一切损失。 |
其他内容不变,请遵照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3968134108
质疑接收人:方老师联系电话:0571-64750008
代理机构: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工联系电话:13567150257 传真:0571-64720051
质疑投诉岗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13858074323
监管部门:建德市教育局
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
联系人:颜老师 监督电话:0571-64721014
附件信息:
(2022.7.1)更正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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