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东岸锦城幼儿园
食堂食材采购比选择优方案
一
总 则
01
采购范围: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东岸锦城幼儿园食堂食材
02
采购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03
比选工作小组:
组长: 杨亮(园长)
副组长:刘丹凤、 龙利良
组员:刘利娟、彭嫦云、叶小兰、冯昊、贺琼玉、刘美琴、莫萍、邓锦花(中二班家长)、陈恒艳(小二班家长)
二
比选邀请书
长沙市芙蓉区东岸锦城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0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以下项目,内容分别如下:
(一)蔬菜、水果、禽类等;
(二)干杂调料类;
(三)奶类;
(四)豆制品。
比选范围:为学校食堂供应食材,项目涉及主副食材原材料、佐料、新鲜蔬菜等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食材质量、价格、服务方案和付款方式等内容。该项目由学校比选工作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02
供货期限:
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2022年8月22日起供货(如果遇到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0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配送能力,具有生产或经销市场准入条件;
2、依法纳税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范围;
3、系芙蓉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学生食堂供货商备案入围单位;
4、能开具正式发票;
5、具有履行保障学校食堂物资供应所必须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4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7日。
05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加盖比选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比选。报名联系人:刘主任或龙老师。联系电话:18711075717、13677343802
06
比选时间:
2022年7月8日
07
比选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东岸锦城幼儿园接待室
三
比选须知
01
比选人: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东岸锦城幼儿园
02
项目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东岸锦城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03
供货期限:
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2022年8月22日起供货
0404
参选要求
1、本次比选招标将确定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中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规格、下浮率或固定单价,将作为园所食堂食材采购依据。
2、凡招标文件清单中未涉及的品类,园所采购时,其价格参照中选清单的品类价格与实施采购期间市场价格相比,按相应中选的下浮率比例执行。
3、供货价格按照中标前两名中报价最低的报价执行。
4、中选方必须按食药监局、教育局的要求,按时配送合格食材:一经发现所配送的食材有任何问题,园所可立即取消其资格,停止送货,并通过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中选方所送食材在有关监管部门检查中査出送有过期、变质、非法添加物或其他违规配送情况,该中选商除承担同等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园所的经济损失。
05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采用U盘1份。
06
比选办法:
强制性标准审查及综合评分法
07
比选申请人:
比选文件中提及的业主、甲方、招标人、园所都为比选人。
08
文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比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09
结果公告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东岸锦城幼儿园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