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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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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分行本部及库车支行职工食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阿克苏分行本部及库车支行职工食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7月05日 20:5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阿克苏分行本部及库车支行职工食堂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5日 20: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06日至2022年07月1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预算金额¥315.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云萍、王园
项目联系电话 0991-8897121、18199822872
采购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13319786619、137099793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夏冰、蒋茂平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陶云萍、王园 0991-8897121、18199822872

项目概况 阿克苏分行本部及库车支行职工食堂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2-350

项目名称:阿克苏分行本部及库车支行职工食堂项目

预算金额:31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一包

阿克苏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6万元/年

二包

阿克苏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20.50万元/年

三包

库车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59.40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一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二包、三包须提供);(4)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至 2022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1、线下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一包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二包、三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加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报名资料留存,原件备查)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报名,招标文件500元/包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315.9万元/年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经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

地址:13319786619、13709979336

联系方式:夏冰、蒋茂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陶云萍、王园 0991-8897121、18199822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云萍、王园

电 话: 0991-8897121、18199822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