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各潜在供应商: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拟以公开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比选成都高新区餐饮企业相关情况普查服务项目,项目控制单价为27元/家,总控制价22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对辖区产生餐厨垃圾的餐饮企业进行普查(数量约为8000家),普查内容具体为核实餐饮企业数量,摸排每家餐饮企业规模(面积)、开业时间、证照办理、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餐厨垃圾日产生量、收运单位及收运去向等。(详见附表)
附表
成都高新区餐饮服务项目基础数据台账 | ||||||||||||||||||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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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街道 | 餐饮商家名称 | 联系方式 | 楼盘/小区名称 | 具体地址 | 证照是否齐全 | 餐饮项目规模 | 是否设置专用烟道(询问) | 灶台数量 | 开业时间 | 餐厨垃圾产生量(吨/日) | 处置方式 | 收运单位/人联系方式 | 收运单位处置去向 | 产权人及联系方式 | 水表户名和户号 | 照片 | |
2016.1.1前 | 2016.1.1后 | |||||||||||||||||
1 |
| 以营业执照为准,若与招牌不一致,则备注填招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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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街(路)X号 | 是/否(证照缺一的备注填“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 | 大/中/小型餐饮 | 是/否 | X个 | 2012.8 | 2020.1 |
| 违规倾倒/签订收运合同/直接委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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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金
项目总价=中选单价×最终核定的餐饮企业数量。(若最终核定的项目总价超过总控制价22万的,项目总价仍按22万计取。)
(三)项目服务要求
1.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丰富的咨询服务、数据采集服务等项目经验,且具有良好的沟通和执行能力,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并提供专业的工作建议。
2.项目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3.服务要求:供应商每日派出的普查人员不少于8人(具体人员要求详见评分细则),做好每日的基础数据台账记录。普查完成后,向比选人提供电子台账、普查报告和相关工作的佐证材料。(注:提供的照片信息须用含时间、定位的水印相机拍摄)
4.其他要求:最终服务要求以比选人实际需求为准。
二、项目有效报价范围
参选人在满足项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按本项目控制单价27元/家下浮报价(下浮按百分比),包括工资、福利保险费、车辆出行费、管理服务费、税费等一切所需费用,一经中选,则中选价即作为参选人与比选单位签订的合同“包干价”,合同履行期参选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增加合同费用。
三、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签订。
(二)付款方式和时间:普查工作完成后,中选供应商向比选人提供普查报告等资料,比选人审核通过后,中选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开具发票,经比选人确认后拨付全部服务费。具体以双方合同协商为准。
(三)工作要求:中选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比选人要求高标准完成此次普查工作,若普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比选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同时,中选供应商在提交报告后,比选人将随机抽取10家餐饮企业,对普查内容进行核查,若核查结果与供应商提供的报告超过两家不一致的,比选人将扣除30%的服务费。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比选
(一)比选文件发布
比选文件自2022年7月6日发布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ht.gov.cn/)。
(二)比选响应
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2年7月12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本次比选指定邮箱164427269@qq.com。
依据比选人自行采购办法,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大于10家,比选人将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进入提交响应文件环节,最终的抽取结果以比选人电话通知为准,并在高新门户网站公示。
(三)比选文件递交
入围供应商需在2022年7月19日上午10:00前将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比选申请文件报送至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处(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664外)。比选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比选申请文件封面
2.比选申请书
3.报价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6.服务偏离表
7.商务应答表
8.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9.项目实施方案
10.业绩一览表
11.比选资格承诺函
12.知识产权承诺函
13.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比选资格承诺函原件等)
14.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注: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2)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正副本各一份)。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2年7月19日上午10:10(北京时间)。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668会议室)。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选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六)比选结果
比选结果将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664办公室外。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39093
附件1:评分细则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