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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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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区陶辛镇“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湾沚区陶辛镇“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2-07-07 15:07

致:供应商

我单位根据需要采购202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将以报价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请有意向参与的公司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湾沚区陶辛镇“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WZQTXZ2022044

3.项目限价:110000元

4.采购内容 :保温旅行壶1100套,具体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详见 “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项目货物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三、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货物的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

2.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若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和交付后维修、保养(三包范围内)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供货质量、时间及地点

1.供货地点:湾沚区陶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3.质量要求:合格(须提供全新的,满足“采购需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

五、付款方式

1. 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满一月后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六、响应文件

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2年7月12日上午9时前递交到湾沚区陶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陶辛镇小微权力为民服务中心201办公室),在2022年7月12日上午9点准时在陶辛镇小微权力为民服务中心204会议室开标。

地址:湾沚区陶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陶辛镇小微权力为民服务中心201办公室)

收件人:陶征明 联系电话:13965162610

3.不接受邮寄、快递送达的响应文件,即使有效送达也视为无效的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纳税证明复印件

(4)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5)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格式附后)

(6)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以及产品检测报告

(7)企业及个人征信记录

(8)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七、成交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评标小组由三人采购人代表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镇纪委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八.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2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成交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担保期内不计息)。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无偿没收履约保证金,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陶征明

联系电话:13965162610

附件:采购文件.doc

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