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拟进行本部食堂食材及调味品配送项目招标采购,欢迎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需求:为采购人本部提供食堂食材及调味品配送服务。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采购有效期:1年。
(四)项目编号:A520001717F22070001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质条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以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取得总公司本项目书面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和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
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采购高管人员与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认证要求
1.注册地不在黔西南州兴义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在兴义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分公司),若参与本项目时暂未设立,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署前设立,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
2.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肉品品质检验证、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可提供最近1个月内供应其他客户1个批次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上述证明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投标。
(三)交付能力要求
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公司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兴义市瑞金南路45号 304室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0859-3564875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59-3564939
四、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出具授权书)当面报名,不接受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供应商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条件的有关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文件须用软面封皮胶装并逐页编制页码,封面标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本部食堂食材及调味品配送项目报名资料、“报名单位:XXX公司”等字样并加盖公章。报名供应商应逐条证明其符合报名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报名的)。
2.合法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
3.符合报名供应商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
(4)注册地不在黔西南州的供应商,还须提供其在黔西南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中标后成立分支机构的承诺书;
(5)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书(自行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①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②知悉并满足“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条款;
③廉洁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上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均须带至现场,经资格审查后原件退回;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或不能认定有效,均可能导致报名被拒绝。
(三)采购人接收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后,报名供应商须登录“农银e管家”网站“http://e.abchina.com/jcgys/supplier/”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账户名称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第9位至第17位,注册后请联系陈女士电话:0859-3564939 审核)。
五、声明
1.中国农业银行黔西南分行接收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可能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3.各报名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供我行对其资格审核之用,恕不退还。
4. 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及准备资料所产生的费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