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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六安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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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区】【成交公示】运转维护费-实践基地2022年开班运行经费(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公示中】

招标详情

运转维护费-实践基地2022年开班运行经费(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AFZ-20220606统一交易标识码D03-1234140076900449XQ-20220627-001141-0
信息发布时间2022-07-08 15:59:47
成交公示信息

运转维护费-实践基地2022年开班运行经费(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LAFZ-20220606

二、项目名称:运转维护费-实践基地2022年开班运行经费(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璟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洪山大市场)

中标(成交)金额:418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运转维护费-实践基地2022年开班运行经费(2022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红、常明、岳传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皋城东路电子科技产业园10楼,联系电话:133015641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312国道与六苏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岳老师 0564--3628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福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皋城东路电子科技产业园十楼

联系方式:0564-363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邵工

电 话: 15305640199 1330156416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正文

2.二轮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六安福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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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告.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二轮报价.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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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