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龙川县招商服务中心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龙川县][招标公告][设计]龙川县商务交流中心修缮工程EPC总承包
[龙川县][招标公告][设计]龙川县商务交流中心修缮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详情

[龙川县][招标公告][设计]龙川县商务交流中心修缮工程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2-07-08

龙川县商务交流中心修缮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川县商务交流中心修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2】439号、初步设计概算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2】464号批复同意,建设资金由县政府统筹,项目代码:2205-441622-04-05-897471,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招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建设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川县商务交流中心修缮工程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龙川县老隆镇。

2.3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修缮总面积3766平方米,其中首层582平方,二至五层691平方,屋面层420平方,建筑为框架结构。该项目工程包括室内装修、安装,室内标识工程,屋顶层景观工程,泛光照明工程,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分体空调设备采购,家具及布艺及外立面装饰工程等(具体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详见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5553748元,招标控制价为23208572元;其中:修缮工程费用16160872元,采购费用为6410446元,设计费用637254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包含本项目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开工建设并完成全部采购及施工内容工期为 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所含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材料、相关设施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工程结算、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合同义务履完毕止,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建筑信息模型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2)工程采购及施工内容:按招标人确认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材料、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6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的技术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②相关设施设备采购按设计的标准采购及管理;③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1)(2)资质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3.4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拟派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3.7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且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须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近3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人民币2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根据《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不再接受纸质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如需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

5.3.2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

5.3.3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6拟派本工程的所有人员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8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9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10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11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占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比例不低于20%。建设单位必须每月按上述比例将工资款(含预付款)拨付到中标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12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3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5.14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15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6根据《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住建[2021]4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17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2018〕309号)要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7 月 28 日 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14.215.227.219:81/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联系方式

龙川县招商服务中心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62-6769263

地址: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60号公共服务中心4楼。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62-3318683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东拆迁安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文昌楼)四楼。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地址: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家和水岸沁园首层。

附件: 招标文件.rar 附件: 附件.rar 附件: 远程解密操作资料.rar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