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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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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人民法院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周宁县人民法院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2-07-15 10:01
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周宁县人民法院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周宁县人民法院) 2022 年 1 (至)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日期 备注
1 周宁县人民法院 食堂服务外包 [B0899]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基本情况配备一支专业的食堂餐饮管理团队,以最大程度为干部职工和日常公务接待等提供优质服务。人员配置最低为2人,其中,主厨要求具备相应的厨师执业资格证书,勤杂工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优先。 2.所有工作人员均须持健康证上岗且具备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进场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有团队人员的健康证明和相关执业证书。 3.成 交供应商管理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成 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所有员工的资料必须向采购人相关部门报备。 4.成 交供应商必须按机关职工作息时间派食堂相关人员正常上班、在岗服务。食堂工作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成交供 应商应派出同岗位同级别人员顶班。否则,按每人每天200元扣款。 5.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安全操作程序,要求员工按规范操作,并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确保无安全隐患。 20 20 2022-07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周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