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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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A分标:猪肉类配送服务 送货要求 1、一般供货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品采购清单,在收到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在次日上午8: 00提供当次现场供货。 ★2、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1小时之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投标人须承诺具备24小时内供应采购人所需物资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将货物准时送到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禁止以市场缺货为理,推托或者看到当天食材价格波动导致对己不利就私自更换食材品种,影响到采购人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一个月内累积出现3次(不含)以上延时供货的(不含临时性小批量供货),供应商要承担500元的经济赔偿从当月食材款扣除;一个月累计出现3次(不含)以上私自更换食材品种或者累计出现3次(不含)以上食材质量问题的,供应商要承担500元的经济赔偿,从当月食材款扣除。 4、 供应商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釆购人,采购人同意后 方可终止合同。 5、 送货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华强科技孵化园综合区1栋。 6、 猪肉类供货品种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五花肉,前腿肉,后腿肉,纯瘦肉,梅头肉,里脊肉,猪肝,猪肚, 排骨,猪脚,猪心,粉肠,大肠,猪耳朵,七寸,沙骨,筒骨,猪尾巴, 猪舌头,纯板油,猪脑等。 ★7、供应商对供应的猪肉进行挑拣、整理等粗加工后并按照采购人要求, 排骨、猪脚、肉片等砍切好了再配送,能拿到热鲜猪肉的要按照采购人采购单要求优先配送热鲜猪肉,不得以只能提货到冷鲜猪肉为理由。一、送货要求 1、一般供货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品采购清单,在收到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在次日上午8: 00提供当次现场供货。 ★2、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1小时之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投标人须承诺具备24小时内供应采购人所需物资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将货物准时送到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禁止以市场缺货为理,推托或者看到当天食材价格波动导致对己不利就私自更换食材品种,影响到采购人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一个月内累积出现3次(不含)以上延时供货的(不含临时性小批量供货),供应商要承担500元的经济赔偿从当月食材款扣除;一个月累计出现3次(不含)以上私自更换食材品种或者累计出现3次(不含)以上食材质量问题的,供应商要承担500元的经济赔偿,从当月食材款扣除。 4、 供应商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釆购人,采购人同意后 方可终止合同。 5、 送货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华强科技孵化园综合区1栋。 6、 猪肉类供货品种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五花肉,前腿肉,后腿肉,纯瘦肉,梅头肉,里脊肉,猪肝,猪肚, 排骨,猪脚,猪心,粉肠,大肠,猪耳朵,七寸,沙骨,筒骨,猪尾巴, 猪舌头,纯板油,猪脑等。 ★7、供应商对供应的猪肉进行挑拣、整理等粗加工后并按照采购人要求, 排骨、猪脚、肉片等砍切好了再配送,能拿到热鲜猪肉的要按照采购人采购单要求优先配送热鲜猪肉,不得以只能提货到冷鲜猪肉为理由。一、送货要求 1、一般供货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品采购清单,在收到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在次日上午8: 00提供当次现场供货。 ★2、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1小时之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投标人须承诺具备24小时内供应采购人所需物资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将货物准时送到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禁止以市场缺货为理,推托或者看到当天食材价格波动导致对己不利就私自更换食材品种,影响到采购人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一个月内累积出现3次(不含)以上延时供货的(不含临时性小批量供货),供应商要承担500元的经济赔偿从当月食材款扣除;一个月累计出现3次(不含)以上私自更换食材品种或者累计出现3次(不含)以上食材质量问题的,供应商要承担500元的经济赔偿,从当月食材款扣除。 4、 供应商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釆购人,采购人同意后 方可终止合同。 5、 送货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华强科技孵化园综合区1栋。 6、 猪肉类供货品种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五花肉,前腿肉,后腿肉,纯瘦肉,梅头肉,里脊肉,猪肝,猪肚, 排骨,猪脚,猪心,粉肠,大肠,猪耳朵,七寸,沙骨,筒骨,猪尾巴, 猪舌头,纯板油,猪脑等。 ★7、供应商对供应的猪肉进行挑拣、整理等粗加工后并按照采购人要求, 排骨、猪脚、肉片等砍切好了再配送,能拿到热鲜猪肉的要按照采购人采购单要求优先配送热鲜猪肉,不得以只能提货到冷鲜猪肉为理由......(详见附件) | 560.0000 | 2022年08月 | 服务期限:两年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07月15日
附件信息: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意向.docx
147.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