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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2022-AKD011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1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菜籽油、调味品、蔬菜) 详见采购文件 8,310,000.00 从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2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大米、大肉、鸡肉) 详见采购文件 4,730,000.00 从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3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鸡蛋、面包、牛奶) 详见采购文件 1,210,000.00 从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4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果汁) 详见采购文件 550,000.00 从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菜籽油、调味品、蔬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大米、大肉、鸡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鸡蛋、面包、牛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果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菜籽油、调味品、蔬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供应商;(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2(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大米、大肉、鸡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其中肉类还需提供生鲜肉登记备案凭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供应商;(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鸡蛋、面包、牛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品种)、《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并提供所代理产品(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品种)、《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供应商;(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果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果汁预包装食品)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并提供所代理产品(果汁预包装食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供应商;(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8日至 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购买须知:1、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各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和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50644596@qq.com(报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邮箱标题: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SXSZF)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没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各投标人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恒口镇河东九年制学校

地址:恒口镇东坝村

联系方式:15332678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下卡子(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楼101室

联系方式:19891565056、18091577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肖工

电话:19891565056、18091577953

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