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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术馆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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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术馆防排烟系统维保
发布于 2022-07-16

招标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其他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能转包。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上海美术馆防排烟系统维保

2、 项目编号: SH-SP2022-074

3、 项目主要要求:

(1) 项目名称: 上海美术馆防排烟系统维保;

(2) 项目概况:

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是由原来的中国馆改建而成,场馆内A区、B区所有涉及地下室及地上部分共计排烟风机139台,其中排烟风机96台、消防补风11台、正压送风32台、300个防火阀。为保证系统正常运作,需对设备及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巡检和联动调试。

(3) 服务期:维保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4) 预算金额:16万元(超过预算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 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址

5、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报名资料如下:

1) 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名要求如下: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2-07-1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07-22 17:00:00截止,(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995456037@qq.com进行初审(邮件发送后请电话通知本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代理机构将邮件回复通知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支付报名费后可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必须携带上述证件盖章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地点: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及磋商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概不退还。

账户名称: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支行

账号:121931352110401

供应商应在电汇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

未在规定时间按以上流程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将被拒绝。

四、 磋商响应截止及磋商时间:

1、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022-07-26 10: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磋商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五、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地点为: 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美术馆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上南路161号

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业务部)

联系人:

姜卫

联系人:

周健泉

电话:

13661479597

电话:

1835722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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