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四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JSZ202203CS
1.竞争性磋商条件
为进一步创建标准化食堂,改善广大师生员工的就餐环境和生活质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适应学校建设与发展,建立“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监管”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逐步达到“六T”管理的目的,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四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四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2项目编号:LJSZ202203CS
2.3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 1 | 1年 |
2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 1 | 1年 |
注:供应商只可以报名和参与其中一个食堂经营项目事项;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服务期限:学校食堂本轮委托经营期限为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受委托经营者须经过学校组织的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根据学校需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委托经营合同,合同续签不超过两个年度。
2.5服务地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2.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在开标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供应商须提供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和燃气险等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7.2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承办主体不为供应商的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7.3供应商须提供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采购“83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农副产品的书面声明,采购产品金额约6万元(具体以当年实际为准);
3.8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2年 7 月11 日至2021年 7 月 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丽江市古城区金山乡新团片区)财务处218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网络获取:考虑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现实情况,磋商申请人需在上述时间内通过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人指定邮箱以便进行报名,同时登陆学校官网https://www.lj-edu.com/查询本项目公告,待报名资格确认之后获取磋商文件。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及地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4款)。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 7月 21日 0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2年 7 月 21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5.3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公地址:丽江市古城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 人:和老师
电 话:0888-3196131
邮 箱:ljsfc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