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2-07-20
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恒公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193号蓝色港湾二期E区25号楼108-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 1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S2022-29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92,480.00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付款依据)
最高限价:5,892,480.00元
采购需求: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共分3包,具体内容详见文件中采购需求。
标段 | 采购标的名称 | 简要服务需求或质量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1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干调、米面粮油、豆制品、牛羊肉采购 | 供应商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按照需求计划配送干调、米面粮油、豆制品、牛羊肉 |
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后自提供服务之日起两年,按年续约。
| 210万元 | 210万元 |
2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水果、蔬菜、猪肉采购 | 供应商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按照需求计划配送水果、蔬菜、猪肉 | 260万元 | 260万元 | |
3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水产、蛋禽类、熟食、乳制品采购 | 供应商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按照需求计划配送水产、蛋禽类、熟食、乳制品 | 119.248万元 | 119.248万元 |
服务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长春市莲花山区雾九路1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2019年-至今)类似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设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且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采购相关的营业范围的供应商;
3.3供应商应是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实体经营店或连锁机构;
3.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5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应符合国家安全、检疫、环境标准、能提供配送副食品的食品检测报告,禽肉类应当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检疫证明;
3.6供应商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7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任意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能兼中。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比例100%。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2年07月 21 日至2022年07月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jlshg55@126.com)。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供应商邮箱中,潜在投标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售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五、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六、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2022年08月 15日13点00分,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2楼开标2室。
2.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电子版形式为U盘)。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莲花山网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上发布。
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莲花山区雾九路1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431)89651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恒公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广德街193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31)80606801
3.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孙女士 (0431)81322115
采购人名称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89651389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莲花山区雾九路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恒公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8060680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广德街19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589.248 | 最高限价(万元) | 589.248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07-21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8-15 13:00 | 开标时间 | 2022-08-15 13:00 |
开标地点 |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刘先生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80606801 |
- 招标公告-莲花山机关局食堂项目-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