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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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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餐饮经营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报警装置产品及安装服务供应商的通知

招标详情

梧商发〔202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关于印发加强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2〕4号)、《关于加强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梧城管局字〔2022〕15号)等相关要求,现征集梧州市范围内自愿纳入餐饮经营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报警装置的产品及安装服务供应商参考目录清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清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愿纳入参考目录清单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保证销售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按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安装,保证产品和安装附件产品质量,保证安装验收合格,承担保修期内维修责任。

(二)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近三年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

(七)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装置功能要求

(一)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1.产品质量要求。销售安装任意型号的产品应取得《防爆合格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有效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报告、产品溯源、产品进货销售使用登记等法定认证。

2.技术标准要求。应符合《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1-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2-2019)、《家用和小型餐饮厨房用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GB/T34004-2017)、《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消防电子产品防护要求》等规范要求。

3.泄漏检测功能要求。应具备甲烷浓度检测功能,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功能。

4.连锁切断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有线或无线连锁切断装置的功能。

5.身份管理功能要求。应具备工业互联网被动标识功能,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主动标识功能。

6.数据采集功能要求。应具备泄漏报警装置运行状态、切断阀开闭状态及泄漏气体浓度数据采集功能。

7.数据传输功能要求。应具备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将报警信息接入报警系统监测管理平台,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通过电话、微信、APP等方式告知用户的功能。

(二)安全自闭阀

安全自闭阀是指安装在户内燃气管道上,同时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关闭时不借助外部动力,关闭后须手动开启的装置。

1.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管道燃气自闭阀》等规范要求。

2.身份管理功能要求。应具备工业互联网被动标识功能,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主动标识功能。

3.数据采集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安全自闭阀开、闭状态数据收集功能。

4.数据传输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将报警信息接入报警系统监测管理平台,并通过电话、微信、APP等方式告知用户。

(三)其他要求

1.参考目录清单内企业所提供产品应能接入全市燃气探测报警系统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监控;或者企业建立用户管理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安全装置运行、泄漏检测等情况,并后期升级能够接入全市燃气探测报警系统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监控;建立用户档案,用户档案应当包括用户基本信息、供气企业、安装情况相关文档、设备安装图、设备编号、安装和维修记录、定期校检记录等内容。

2.参考目录内清单企业提供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全自闭阀应按照高中低三档差异化提交产品,但每个档次至少提交一种产品;产品的参考价格应包括各企业购买产品、运输、安装等一切费用。

三、自愿纳入参考目录清单的服务供应商所需提交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备案申请人是产品的委托经营者,需提供产品生产企业与委托经营企业签订的产品销售书面协议以及委托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经营产品应符合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二)燃气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三)售后服务相关资料(明确工程质保期、明确产品使用寿命和质保期)。

(四)承诺书(见附件1)。

(五)产品3C认证证书(ccc)或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六)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七)产品责任保险(复印件)。

(八)产品保修卡、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文)。

(九)梧州市餐饮经营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报警装置产品参考清单(附件2)。

(十)单位人员参保花名册(安装公司需提供的资料)。

(十一)燃气工程设计资质(复印件)(复合式报警装置服务商需提供的资料)。

(十二)产品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复合式、独立式报警装置及带主动远传功能的安全自闭阀安装服务商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十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复印件)(复合式、独立式报警装置及带主动远传功能的安全自闭阀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征集阶段。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地点:梧州市商务局(梧州市新兴三路18号,联系电话:0774-6021559,邮箱:swltk609@126.com)。申报企业可提供多个型号产品参加征集,每个型号产品应注明适用场景,提交登记表、承诺书及资质资料纸质件1份,加盖登记企业公章。

(二)审核、发布阶段。梧州市商务局会同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报警装置生产、销售、安装必须的资格条件,结合安全装置售后服务、使用管理等需要,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市场询价、集中谈判后,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报警装置销售安装企业参考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动态管理阶段(长期)。梧州市商务局会同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负责参考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对安装单位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更新;对不再符合纳入参考目录清单条件的,及时移出参考目录清单。

五、有关说明

(一)参考目录清单仅为方便用户自行选择安装单位的指导性清单,用户可自主选择参考目录清单内或参考目录清单外符合条件的安装单位。清单内企业应主动告知用户,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二)由用户自行选择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厂家购买合格的燃气报警装置,燃气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不得强制用户购买指定厂家产品。切断装置安装完成后,由用户与厂家签订定期维护检测合同,并留存竣工资料备查。

(三)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用户安装的切断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用户,由用户联系生产厂家或安装单位进行维修、检测和更换,生产厂家和安装单位应配合用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切断装置进行周期性维护、检测和更换。切断装置存在问题而用户拒不进行维修、检测和更换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停气处理,待维修、检测和更换后,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燃气经营企业验收合格后恢复供气。


附件:1.承诺书.docx

2.梧州市餐饮经营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报警装置产品参考清单.docx

梧州市商务局

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2年7月20日


梧州市商务局联系人:朱理恩,联系电话:0774-6021559

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联系人:邓智鹏,联系电话:0774-602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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