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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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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吉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根据采购单位管理要求,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安吉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X2022-214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配送内容

采购预算

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供应商(单月供货)

1家

鲜猪肉类、蔬菜类、冰冻品、调味品、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食用油、面粉、大米、乳品、其他类(水产、禽肉等)共十二类食堂原材料。

45万元

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供应商(双月供货)

1家

45万元

1、投标人可以对两个标项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中标一个标项。标项一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标项二的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服务期中,单月(即一、三、五、七、九、十一月)由标项一中标人负责配送,双月(即二、四、六、八、十、十二月)由标项二中标人负责配送。

3、配送时间为2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下一年合同。

4、试供期:试供期为3个月,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配送合同,选择本项目另一标项的供应商进行配送;若两家供应商在试供期及服务期内考核均出现上述问题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下一中标候选人进行配送服务。

5、送货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货款结算为实际提供数量乘以中标单价。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在安吉县行政区域内具有配送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应涵盖预包装食品和初级食用农产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禁止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2楼202室) 联系邮箱38624381@qq.com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5343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目前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应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4、投标人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表一份;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安吉县行政区域内配送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可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年8月10日上午09:00时整。

七、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安吉县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3楼3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整,交付方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汇出。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以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具的收据为准),同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账户名称: 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

开户银行:安吉农商银行递铺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06 5450 218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一、投标人须知:

1、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人限1人参加现场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中高危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授权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投标活动。

4、参与投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开标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手上喷酒消毒液;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座,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座,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应至少于磋商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评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572-5024278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联系电话:0572-5028961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联系号码:0572-5021378

附件信息:

  • JCZX2022-214登记表.doc

    30.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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