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物业公司天津地区水产品采购专有化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2022-HW-GK-HYFZ-1204
项目名称:
物业公司天津地区水产品采购专有化协议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2022-HW-GK-HYFZ-1204/01 | 物业公司天津地区水产品采购专有化协议 | 公开招标 |
候选人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备注 |
1 | 天津市鑫鳌特食品有限公司 | CNY 14,549,668.80 | CNY 14,549,668.80 | 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价情况:符合性检查合格,综合排名第一,总得分99.04,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天津康佳怡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CNY 22,306,187.28 | CNY 22,306,187.28 | 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价情况:符合性检查合格,综合排名第二,总得分84.69,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
非候选人
序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情况 | 评价理由 | 备注 |
1 | 天津文秀达商贸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招标项目名称:物业公司天津地区水产品采购专有化协议 招标项目编号:2022-HW-GK-HYFZ-1204 投标人名称:天津文秀达商贸有限公司 评价情况:符合性检查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含水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需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①若投标人仅提供1项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包含水产品的食品类业绩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发票中淡水或海水产品合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为2项及以上的,多个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包含水产品的食品类业绩金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发票中淡水或海水产品合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基于该业绩合同【不低于300万元或500万元人民币】的历史结算发票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提供不低于3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 注:若发票中未体现货物明细,应提供发票对应的明细单。(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4)供应商如提供包含食材的配餐服务、食堂承包等业绩证明材料,需在业绩材料中包含食材且食材累计金额满足招标业绩金额要求,如提供食材采购发票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提供不低于3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等方式。”贵公司未提供结算发票以及到货验收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天津市鑫亿农食用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招标项目名称:物业公司天津地区水产品采购专有化协议 招标项目编号:2022-HW-GK-HYFZ-1204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鑫亿农食用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评价情况:符合性检查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含水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需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①若投标人仅提供1项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包含水产品的食品类业绩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发票中淡水或海水产品合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为2项及以上的,多个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包含水产品的食品类业绩金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发票中淡水或海水产品合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基于该业绩合同【不低于300万元或500万元人民币】的历史结算发票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提供不低于3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 注:若发票中未体现货物明细,应提供发票对应的明细单。(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4)供应商如提供包含食材的配餐服务、食堂承包等业绩证明材料,需在业绩材料中包含食材且食材累计金额满足招标业绩金额要求,如提供食材采购发票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提供不低于3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等方式。”贵公司未提供有效的到货验收材料(仅提供送货方单方签字的送货单),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公示信息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07月22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其他:
异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必须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提交,其它形式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 投诉渠道联系方式: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cnooc.com.cn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合格业绩和资质--水产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