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现拟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一批表彰和慰问支援社区开展疫情防控的优秀单位、志愿者们的纪念品、慰问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内容
定制锦旗、定制纪念品(水晶座)、慰问品(食用油、米),具体采购数量和内容见附件。
三、总价最高限额
人民币39860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供应商有为拥军优属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供货相关经验者优先;
(四)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五)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六)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XX月XX日至2022年XX月XX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红楼路38号二楼左侧(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范先生、陆女士;联系电话:******、81927957;
(三)报名方式:将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直接递交给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范先生;
(四)资料提交
1.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2.相关产品介绍(原件,并加盖公章);
3.相关产品报价清单(原件,并加盖公章);
4.过往业绩;
5.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
6.承诺书
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供应商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桥中街道政采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二)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质量标准的物品报价及质量进行比较,同等产品质量条件下,按报价从低至高依次确定第一候选单位、第二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中选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单位。
附件:1.采购清单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