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医院
食堂经营管理租赁(包含职工食堂、病友食堂)第二次招标公告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医院食堂经营管理租赁(包含职工食堂、病友食堂)第二次进行院内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洪江医院食堂经营管理租赁(包含职工食堂、病友食堂)
2、项目招标编号:HHSDERMYY- 22024
3、租赁期限和租赁费用
1)租赁期限为三年,自与原租赁方交接之日起计算。
2)租赁费: 1.5万元/年,总费用4.5万元。
4、项目概况:
1)医院现有职工230余人,目前住院病人约300人左右。职工食堂与病人食堂合并经营。医院目前只有手术室中餐补助,暂无其他职工就餐补助。
2)食堂经营地点:洪江医院食堂
3)食堂现有设施与布局情况
建筑面积280m2, 内设库房、洗涤间、初加工间、蒸饭区、售卖区,两个大厅一共可容纳50人左右就餐,两个包间可容纳20人就餐,水电到位,配有男女卫生间。
二、招标经营管理要求(经营管理权、设备添置、新旧租赁交接、食材采购、燃气餐具要求、菜品的规定、营业时间、服务态度及要求、操作规程、安全卫生、租赁付费、质量、履约保证金、制度落实等一一做了规定):
1)经营管理权限及管理要求:中标方享有独立的经营权、管理权;严禁转包,中标者必须亲自参与食堂日常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凡无体检合格证者缺1人扣质量履约保证金500元。如果是聘用他人管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食堂负责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未得到院方同意的,视为转包,院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年中食堂管理负责人原则上更换不得超过2次,病休或辞工除外(提供证明材料),更换已超过2次者,每增加1次,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500元。
2)新旧租赁交接:食堂原有设施设备食材等由中标方与原承包人进行协商(院方协助)转让交接。
3)设备添置及维护:中标方根据需要及投标文件内的方案进行装修和添置设备设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等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合同期满后中标方进行的固定装修不得拆除,如有异议,在租赁期内自行拆除并恢复至房屋原貌。
4)食品安全:食材采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采购政策,保证采购的食材新鲜、安全、无腐烂变质或过期现象;菜品留样:食材采购清单至少保留6个月备查。如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则由中标方全权负责所有费用,同时院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菜品及价格: 饭菜品种搭配合理,早餐不少于8种,中餐菜品不少于10种,晚餐菜品不少于10种;节假日增加特色品种。餐饮定价、调价须征得院方同意后方可公示并实施,违反者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2000元/次。
6)供餐时间:保障全年提供餐饮服务,供餐时间早上7:00-10:00,中餐11:00-13:00,晚餐16:30-18:30。
7)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矛盾。未按规定着装每发现一次按50元/人次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屡犯加倍。引起病人投诉,经调查属实每次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100元,网上投诉每次扣除500元,屡犯加倍。如造成后果由中标方全权负责。
8)餐具要求:不得违规提供国家规定禁用的一次性白色泡沫塑料饭盒及其他不合格产品,违反者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元。
9)房屋的修缮养护: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费用由院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租赁方承担;如因场地、设施等原因导致就餐人员就餐时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中标方负责;做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中标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院方监督检查。
10)考核:院方每月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质量、满意度进行考核,综合测评结果低于85 分,每下降1分扣履约保证金100元;满意度测评结果连续3个月低于80%或单月低于60%,除按照上述规定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外,院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质量、履约保证金。
11)租金及质量履约保证金的缴付:中标者在签订合同之日必须一次性付清一年的租赁费用1.5万元及质量、履约保证金3万元,以后每年期满前一个月交清下一年的租赁费。如在租赁期内无重大违规、违约及责任事故的发生,房屋、设备无损坏等情况下,租赁期满后质量、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12)水电费缴纳:按季度交纳水电费,电费按工业用电方式计价收取(每个月根据电力公司发布电价收取)、水费按4.91元/吨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则按政策执行),每季据实结算,连续2个季度不按时交纳医院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质量、履约保证金。
13)食堂各类垃圾必须按国家规定处置,餐厨垃圾需交环卫所或有资质公司处置。
附1:食堂交接方案
1)厨房设备交接
中标方需与现承包人进行协商(院方协助)转让食堂设备、设施等相关费用,原则上按照市场折旧价核算。
2)食材交接:由原租赁方和新租赁方自行交接,价格自行协商,原则上不高于市场价。
3)交接期间由原租赁方保障医院餐饮供应,未保障餐饮供应影响医院病友、探陪人员及职工正常用餐的,扣除全部合同履约金。原租赁方必须在医院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并撤离场地,逾期未完成影响新租赁方开展餐饮工作的每延迟1天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2000元,院方将依法采取措施保障餐饮供应。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附2)
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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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餐饮行业从业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以餐饮经营服务(热食)为主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餐饮企业的要求;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食品卫生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业绩良好的餐饮企业或个人。
4)应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资食堂资金保障的可靠性。
5)在此之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和行业不良记录。
6)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7)厨师应具有厨师证及厨师专业等级证书,所有员工持有有效健康证。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要求3份(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
2、投标文件须用胶封装订成册,并具有目录及页码。
3、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a、 服务响应文件;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公章);c、单位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质量保证书; e、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 f、相关资质证件; g、以往业绩。h、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带以下文件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件和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清晰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17:00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 8月2 日15: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医院会议室。
4、法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迟到视为弃权,法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出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存在歧视性内容的,应在报名之日起2022年8月1日17:00 分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7、中标公示1个工作日。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招标方: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谢女士 0745-2337703
质疑、投诉电话:0745-2855053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