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F-2022-043(MASCG-2-F-F-2022-0804)
二、项目名称:2022年和县消防救援大队4处消防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半月鲜蔬菜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中央花园10栋111号
中标(成交)金额:133903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2年和县消防救援大队4处消防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对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各站(共计约110人)每天用餐(早、中、晚)所需粮油、菜类等的主、副食品、食材配送。 服务要求:所有食材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祥兰、周斌、那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100万元*1.5%+(成交金额-100万元)*0.8%标准收取,收取1771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联系电话:0555-513078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马鞍山市和县禹锡路
联系方式:那超 1815559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联系方式:18119951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加芳、杨婧
电 话:18119951086、0555-5130789
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冯伟 电 话:0555-5335008
十、附件
1.磋商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2022年和县消防救援大队4 处消防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