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食堂肉类、蔬菜类、粮油类等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食堂肉类、蔬菜类、粮油类等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招标详情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的委托,现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食堂肉类、蔬菜类、粮油类等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22-FW66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服务区划

采购服务内容

服务期

学校

人数

片区

肉类、蔬菜类、豆制品及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粮油类、佐料类、牛奶类、水果类食材定点配送。

2学年

南苑中学

1770

区域1

南苑小学

2177

江滨小学

2117

小计

6064

十五中

1751

区域2

丹溪小学

1368

东苑小学

3541

小计

6660

苏孟小学

898

区域3

苏孟中学

557

西苑小学

1771

宾虹小学

3309

小计

6535

湖海塘中学

1245

区域4

湖海塘小学

3748

李渔幼儿园

600

李渔小学

1000

小计

6593

丽泽书院含新纪元

待定

区域5

银湖小学

1000

望道小学

800

西苑中学

1100

秋滨小学

1898

小计

4798

汤溪初中

1894

区域6

罗埠初中

1150

洋埠初中

284

汤溪小学

2309

罗埠小学

822

洋埠小学

369

汤溪幼儿园新园

360

汤溪幼儿园安正园

270

小计

7458

备注:

1.本项目确定6家中标单位,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优先选择服务区域。

2.有效投标人<7家时,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获取中标资格后,服务期二个学年,与各学校配送服务合同一个学年一签。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质疑时效期间。

2.发售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4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对面)

3.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注: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2375094587@qq .com )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8月19日0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开发区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递交完标书,完成投标签到并加入钉钉直播群后,立即离开开标会现场,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招标项目将于2022年8月19日09点3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开发区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一楼开标室)。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本次开标、评标将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举行,为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为本招标项目创建钉钉群,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通过“钉钉群”出席远程视频开标会议(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确保手机联系方式畅通,若因通讯问题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0579-82392829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9-81338925

质疑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47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