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第二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新疆弘创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喀什二中自主经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弘创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喀什二中自主经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喀什二中自主经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C-(GK)2022-09号

项目名称:喀什二中自主经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二中自主经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肉类、果蔬蛋、豆制品、米面油、饮料、调味料、冻货;(详细数量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应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5.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喀什市前海宾馆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喀什市前海宾馆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第二中学

地 址:喀什地区疏勒县巴仁大道2号

联系方式:15886889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创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汇城高层6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8899356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国飞

电 话:18899356879






附件信息:

  • 喀什二中自主经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docx

    17.5K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