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海兴县公安局食堂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2-08-02 | |||||||||||||||||||||||||||||||
一、项目编号: ZJZB-HXX-044 二、项目名称: 海兴县公安局食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韩俊华(主任)、张连华、赵凤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492.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20465462.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3.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5日 定标日期:2022年07月29日4.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兴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 : 海兴县 联系方式: 杨主任 0317-5545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维明路50号15幢1105室 联系方式 : 赵振璐 0317-2046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振璐 电话: 0317-2046546 十、附件 承诺函 成交结果公告1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食堂服务)(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