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克拉玛依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2022年08月05日 11:4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克拉玛依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05日 11:45 |
评审专家名单 | 闫文兵/程伟/赵梅/卿丽/冯思明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彪 | ||
项目联系电话 | 16609318932 |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路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彪166093189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一、项目编号:2022-JWXJKL-F1006(招标文件编号:2022-JWXJKL-F1006)
二、项目名称:克拉玛依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市春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北环路61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晟轩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成都路北汇民市场西门46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新疆捷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北环路612号-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克拉玛依市春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 本招标段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克拉玛依区域(002)克拉玛依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独山子区域 | (1)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2017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 2763-2019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整 | 1.供应商应服务于甲方对副食品配送的合理正当需求。 2.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 3.供应商需制定对甲方的应急保障方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配送保障不断链。 4.供应商就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配送到达现场的服务。 5.必须每月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克拉玛依晟轩商贸有限公司 | 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 本招标段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克拉玛依区域(002)克拉玛依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独山子区域 | (1)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2017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 2763-2019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整 | 1.供应商应服务于甲方对副食品配送的合理正当需求。 2.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 3.供应商需制定对甲方的应急保障方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配送保障不断链。 4.供应商就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配送到达现场的服务。 5.必须每月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新疆捷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 本招标段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克拉玛依区域(002)克拉玛依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独山子区域 | (1)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2017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 2763-2019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整 | 1.供应商应服务于甲方对副食品配送的合理正当需求。 2.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 3.供应商需制定对甲方的应急保障方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配送保障不断链。 4.供应商就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配送到达现场的服务。 5.必须每月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文兵/程伟/赵梅/卿丽/冯思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以上3家中标单位均为2个标段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某单位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路17号
联系方式:蒋彪1660931893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彪
电 话: 1660931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