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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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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蒙银村镇银行持有的乌兰察布市正远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669.998551万元债权转让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卓资蒙银村镇银行持有的乌兰察布市正远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669.998551万元债权转让项目编号N0109ZQ220071
挂牌起始日期2022-08-08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2-08-19 23:59:59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名称卓资蒙银村镇银行持有的乌兰察布市正远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669.998551万元债权转让
债权总额(万元) 669.998551(截至 2022年7 月4 日)
本金(万元)669.998551(截至 2022年7 月4 日)
利息(万元)0
费用(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债务人所属行业详见债权清单
债务人注册地址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债务人经济性质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法定代表人详见债权清单
债务人经营范围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债权抵押情况详见债权清单
债权现状该债权目前在卓资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卓资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509825756877986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赵兴梅
经济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6699985.51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优先,接受分期支付,如果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具体分期支付方式转受双方协商确定。
重要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债权情况详见债权清单。债权实际利息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涉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以债权标的交接时实际发生为准。涉及债权资产具体进展以实际情况为准。

2、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受让金融机构债权的准许条件。

4、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可能导致意向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小于债权清单中列明的债权数额。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最终受让方在受让债权后,不得采取暴力、恐吓、骚扰、侮辱等违法手段清收标的债权;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债权清收,如果未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清收,损害债务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风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或备案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公司优先受让,接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受让。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与本次交易标的、交易相关各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任一主体。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的观点和立场。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挂牌期满后,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债权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至中心。最终受让方应在确定受让资格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如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需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如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具体分期支付方式转受双方协商确定,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债权交易凭证》,并将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在中心转付保证金后,转受让双方出现保证金保证内容中的任一情形时,由转受让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注意义务,应对标的债权进行尽职调查,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本标的。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交易受让资格条件,已对拟受让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其中风险并接受,将合理审慎报价并接受报价结果,履行后续相关义务。
6、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行与转让方接洽,查阅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相关资料(联系人:何先生 18504842014),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接受其受让标的价值已全部或者部分灭失的事实。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之独立判断,自愿受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或中心提出异议。
7、意向受让方承诺,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基于标的债权的实现向转让方(含分支机构)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充分了解并认可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和担保人实现债权而追究转让方责任。
8、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实现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9、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债权转让协议》中交易条件,并有机会对相关条款提出意见,《债权转让协议》一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视为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债权标的,不再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或申请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
10、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1、本次转让若涉及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协商确定。
12、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中心相关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详见附件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8-19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已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附件下载
受让申请书(法人)1.doc
授权委托书.doc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1.doc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债权
清单
卓资蒙银村镇银行企业类债权清单5.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寇经理
咨询电话18586098158
咨询时间项目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李经理 18586095927
其 他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