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600-01307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丹东商贸旅游区C区24号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278,695.0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服务、安保服务、公务车辆驾驶服务、电气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等后勤服务
服务要求:1.环境卫生服务 2.餐饮服务 3.电气设备设施维护服务 4.公务车辆驾驶服务 5.安保服务 6.其它要求 具体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第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无异议,可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因最低工资调整标准和社会保险标准调整导致服务费改变,仍可延续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应符合采购人的政审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要求。 2.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服务人员的稳定性,除自然流失外,员工流失率不得超过10%。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正式上岗前,应对其实施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在岗基本职业技能与素质的培训等内容。 4.采购人每年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在合同期限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进行服务人员续用合同续签。如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相关工作交接。 5.采购人的工作性质要求服务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教育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 6.服务人员不得违反采购人的劳动纪律的,如有违法事件发生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7.服务人员从采购人领取的工作设施配件及其他物品,由采购人负责登记管理,员工离职时一并交还采购人。 8.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式转包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汉、魏晓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新安街9-8号
联系方式:0415-13704957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尹冠华
电 话:0415-2172355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