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2-VGBCBD-WC1010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提供副食品(蔬菜、豆类、熟食、水果、畜肉、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品、奶制品、饮料、米面粮油)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3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2.4招标范围: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的所有货物;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某单位需求按时送货,达到相关物资的市场检验标准;
2.6货物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7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作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3.3在忻州市内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公园街山西智创城NO.9孵化器楼8层80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领取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5)领取文件表格(可自行调整格式)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注:
现场领取:领取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规格纸清晰复印件贰份并拉杆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所递交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将不予接受领取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公园街山西智创城NO.9孵化器楼8层809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sxtba.com/home)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山西众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公园街山西智创城NO.9孵化器楼8层809号
邮 编:034000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18535006847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