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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教育体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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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奶、蛋、肉、蔬菜等食材采购项目投标保函收取事项的澄清补遗

招标详情

关于镇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奶、蛋、肉、蔬菜等食材采购项目投标保函收取事项的澄清补遗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保函收取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一、银行保函: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

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二、保证保险:

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

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

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

1.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临沧市”进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界面”在投标保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携带保函到中心提交保函给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确认后给投标人出具确认回执。

2.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采用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

1.投标人在购买电子保险单后,需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临沧市”进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界面” 在相应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信息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及电子保险单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由于潜在投标人未在开标前进行保证金确认所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经报请监管部门(镇康县财政局)同意,此次澄清补遗不影响招标公告实质性内容及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09:30)、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09:30)及其他事宜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监管部门:镇康县财政局

采购人: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9日